核查提单信息,撕下骗税伪装

2023年10月31日 版次:06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孝感市税务局局长 夏玉辉

■税案评析

本案是一起较为典型的伪造产品购销、出口业务的骗税违法犯罪案件。涉案违法人员通过设立、控制产品制造企业和出口贸易企业,虚构鞋类产品生产出口链条,骗取国家出口退税,其行为性质恶劣,扰乱了正常经济税收秩序。

本案的查办,为税务机关迅速查证和破获类似虚开、出口骗税违法案件,提供可供参考的方法。

加强提单信息比对核查。货运提单作为企业外销出口活动的货物收据、运输契约和货权凭证,在企业货物出口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目前,企业出口外销普遍采用海运方式,而船运公司签发的海运提单中,货运集装箱号具有唯一性。因此,税务稽查人员在开展案件核查和企业出口调查的过程中,可有效利用这一特征,与海关协作,通过与相关船运公司核实海运提单信息,核查企业货物出口行为是否虚假,揭下虚假出口伪装。

本案中,专案组即从涉案企业备案资料中的海运提单入手,从海关查询到对应的船运公司,并经由船运公司提供的真实海运信息,找到涉案货物真正的发货企业,取得涉案企业伪造出口单证、虚构出口活动的铁证。

以资金为纽带实施关联核查。本案中,涉案出口企业的上游企业均处于注销或走逃等非正常经营状态,传统的查账等核查方法已无法奏效。

在此情况下,专案组提出关联人员、关联时间、关联金额的“三关联”工作法,聚焦企业资金往来活动,以时间节点为锚、资金流转痕迹为线,循迹追踪,不但成功锁定涉案企业与上游企业虚开的资金回流证据,同时还“挖”出案件出口造假的关键人员——报关公司人员刘某,为最终揭开骗局真相奠定坚实基础。

因此,税务稽查人员在类似案件调查过程中,应善于以资金流为纽带,对案件中的票、物、人等信息实施关联分析,继而通过深挖线索,定向核查,迅速打开局面,实现案件的快查速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