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制度在推进共同富裕进程中不可或缺。从各国实践来看,随着国家经济水平不断提升,税收制度的结构呈现一定的规律性变迁,即经济发展水平在提升过程中直接税比重会逐渐增加,进而税收制度不仅注重效率做大“蛋糕”,也会逐渐增强调节财富和收入等功能。笔者选取2000年—2019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数据库、世界银行数据库、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数据库数据,对英国、美国、韩国、俄罗斯、新加坡等11个国家进行动态趋势规律分析。研究发现,从整体税制结构来看,优化税制、提高直接税的比重,对于推进经济发展产生显著的积极影响;在经济发展较好、税负水平较高、收入分配相对公平的国家,这种调节效果更为明显。从税制结构内部来看,提升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在整体税收中的份额,让税收对收入和财富不平等调节成效进一步增强,对于推进社会公平效果显著。
近年来,我国实施减税降费等积极财政政策,持续推进增值税改革,注重对科技创新企业研发投入的税收激励,一系列税收举措有利于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做大“蛋糕”;同时,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提高以及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逐渐增多,乃至消费税部分税目由生产环节向消费环节征收等税收改革举措相互协调配合,在服务国家治理和增加百姓福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在推进共同富裕的背景和要求下,应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凸显税收的调节功能。
深化增值税等间接税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应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发挥增值税中性特点,减少税收对经济的扭曲。一是进一步简并税率,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激励经营主体积极投资,释放就业岗位,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进一步探索增值税分享由生产地向消费地转变的路径,可依托发票电子化改革建立增值税统筹调控体系,对销售外省的增值税由中央调控转移给购买地。这有利于发挥中央政府在税收领域的宏观调控职能,促进区域间税收公平与均衡。如果增值税征收按照消费地原则,地方政府会更加关注消费问题,这对降低地方保护、形成国内统一大市场、促进消费都大有益处。三是加快消费税立法改革。应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消费税税目进行动态调整,将高污染、高消耗以及奢侈品消费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可立法征收含糖商品税、塑料包装税。同时,对于现有消费税制度中已逐渐变为大众消费的品目,采用降低税率等政策,乃至逐渐移出消费税税目。
优化税制结构,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发挥税收助力分好“蛋糕”的作用。我国现行税制中的直接税体系相对薄弱,其中个人所得税重点关注对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类收入的调节,对资产类收入的调节相对不足。应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大税收调节力度。可借鉴综合所得课税模式,适时将经营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纳入综合所得范围。同时,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规律,依托大数据,完善对高收入、高净值人群的税收管理和服务。此外,遗产税和赠与税等财富税体系的建立,有利于化解阶层固化风险,被认为是重要的调节工具。应密切关注各国实践和相关改革最新发展态势,开展前瞻性研究。
完善配套税收制度,进一步增强对公益捐赠行为的激励效应。公益慈善捐赠是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渠道之一。我国在税收制度的制定和完善过程中,越来越重视税收制度对公益捐赠的激励。建议进一步完善企业所得税等优惠制度,及时跟进慈善捐赠机构改革,根据慈善捐赠行为认定、捐赠方式及渠道拓展等变化,设计完善税收制度,让社会捐赠更加深入人心并化作行动。
(作者单位:辽宁大学经济学院,辽宁省沈阳市税务干部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