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专家研讨

财税推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2023年11月08日 版次:08        作者:本报记者 姜赫

日前,“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十周年:财税推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学术研讨会在京召开。来自税务系统、科研院所及涉税服务机构的中外专家,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就如何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深化财税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进行研讨。

专家们一致认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供了全新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了有力支撑。在共建“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框架下,各国税务部门在经济合作、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相互交流,推动了各国发展。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所长张宇燕提到,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要建立一个开放的世界经济体系,将在促进劳动生产率提高、进而推进世界经济长期增长中发挥重要作用。为此,要落实好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八项行动,特别是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机制,共建多边合作平台,推动高质量对外开放行稳致远。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何德旭表示,科学的财税体制在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既能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构建稳定、多元、可持续的融资机制和融资体系,也有利于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秘书处处长律兰对共建“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的背景、建立历程、框架等进行了详细介绍。“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是由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税务部门共同倡议、共同商议、共同建立的规范化、制度化的官方多边长效税收合作平台,其愿景是通过加强征管合作,促进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实现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提出的包容性、可持续发展。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年来,中国深入开展国际税收合作,深度融入国际税收治理,为推动全球税收精诚共治贡献中国税务智慧。与会专家表示,未来应充分发挥和拓展提升税收职能作用,全面服务国家战略、深入开展国际税收合作,助力更多生产要素跨境双向流动。

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院长李向阳认为,要坚持“惠民生”“高标准”“可持续”,推出“小而美”项目以弥补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大、见效慢的缺陷,厘清“高标准”对标何种标准,关注不同领域的可持续发展。要辨别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驱动力,通过深化经济走廊建设和机制化建设分别为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奠定微观基础和提供制度保障。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税收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总编辑杨志勇表示,面对国际经济合作中存在的单边制裁、经济胁迫、脱钩断链等一系列经济层面的问题,要思考财税在这一过程中应扮演的角色。财政面对的是资金不足带来的财力挑战,以及资金的利用效率问题;税收要解决的是国际税收利益分配的问题,需重新思考国际税收新秩序。应对上述问题,杨志勇认为,需发挥财税的力量,建设高效的财税体制机制。一方面,要完善资金提供机制,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另一方面,要推进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落实,加快国际税改计划制定及落实。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马珺提到,中国是现有国际秩序的参与者和受益者,并逐步具备为提供国际公共产品作出更大贡献的经济实力。在自身经济实力允许的情况下适度提供国际公共产品,既是国际社会的期待,也是中国的自主选择。但作为发展中经济体,中国内部还面临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中国提供国际公共产品需量力而行,在与相关国家利益发生冲突时要充分协调,真正体现互利共赢的合作观。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贸经济》编辑部主任王振霞提到,不能仅从国际合作层面,还要从高质量对外开放和国际治理的层面理解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理论创新要从交叉学科角度寻求阐释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对国际经济政治各个方面的影响。

国外专家学者建议,在推行“双支柱”国际税改方案背景下,包括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内的所有国家,都应当基于价值等因素调整本辖区的税收激励措施,以保持税收政策的吸引力和竞争性。“双支柱”国际税改方案通过实施支柱二规则即全球最低税,确保跨国企业在各辖区承担不低于一定水平的税负,致力于抑制跨国企业逃避税行为,为各国税收竞争划定底线。对此,毕马威中国税务专业实践部负责人、税务合伙人康拉德·特雷提醒,在全球最低税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当跨国企业在某一辖区有效税率低于15%时,有可能按照有关国际税收规则进行补税,无论是补给本辖区还是其他辖区,此时该辖区税收优惠政策的吸引力都将会被减弱。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国际税法专家汉斯·皮吉分析了“双支柱”国际税改方案的主要框架、在全球范围推进的最新进展以及该方案对不同国家的潜在影响。汉斯·皮吉认为,支柱二规则中的应税规则符合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可以预防跨国企业滥用传统规则、确保跨国企业负担合理税收。然而,应税规则极具复杂性,如何有效实施将对各国形成挑战。为此,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应该加强征管能力建设,积极应对。阿根廷国家税务局公共财政学院国际事务部副主任丁文汇介绍了阿根廷等国家的经济发展情况,特别讲述了人民币在拉美地区的广泛使用。他认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经历了从模糊到清晰的过程,对拉美国家经济发展促进作用明显。

本次研讨会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税收研究中心承办,中国税务杂志社《国际税收》编辑部、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编辑部、《中国财政与经济研究》编辑部和《财经智库》编辑部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