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据人民网报道,今年以来,贵州税务系统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构建大企业税收治理新格局,积极探索大企业税源监控新思路、新路径和新方法,围绕“业、财、税”等多个维度,不断完善大企业税源监控体系,取得了“多点开花”的积极工作成效。
最近一段时间,本报记者对中国知网涉税研究成果梳理发现,2008年以前,我国有关大企业税收的研究文献不仅数量较少,而且整体颗粒度较粗。2008年之后,我国有关大企业税收的研究成果呈现高速增长的态势。2008年之所以成为“分水岭”,与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在当年成立有着直接关系。换句话说,我国在大企业税收管理方面的生动实践,为理论研究成果的快速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大企业税收管理司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开始在借鉴西方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纳税人的类型设置管理机构,对大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的专业化管理。这一重要的变化,逐步引发国内学者的关注。比如,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从树立大企业管理与服务新理念的角度,指出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改革,是“转变税收征管理念的范式革新”。围绕机构职能的论文中,相当一部分专家建议,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职能由有限功能型向全功能型转变。
中国知网检索数据显示,1990年—2008年,有关大企业税收的研究文献共13篇,内容主要涉及大企业税收管理、税收优惠和大企业对税收的贡献等相对比较宏观的内容。2009年—2023年,有关大企业税收的论文数量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总量上升至453篇。就研究内容而言,逐步向税务风险管理、税法遵从、大企业涉税数据分析、税务审计和事先裁定等更具有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特色的内容聚焦。其中,有关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研究成果最多,达到131篇。
“税收实践和理论研究是一个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关系。”中国税务学会理事、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董蕾表示,在一些领域,理论的研究可能是超前的,会引领实践的发展;反之,在另外一些领域,实践的发展可能是超前的,会促进理论的研究。大企业税收领域的理论研究,经历了国外理论引入和国内实践发展双重因素的共同作用。特别是随着各地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的成立,国外的大企业税收理论和实践都需要经历一个“本土化”的过程,通过理论层面的理性研究,更加有助于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这又必然会催生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新理论和新实践,或者会促进国外理论和实践的新发展。
随着大企业税收改革的深入推进,科研部门的研究随之走向深入。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她就结合金融业和建筑业等行业大企业税收征管实践,开展了一些学术研究,并且在专业期刊发表了研究成果。该负责人认为,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的实践成果,为理论研究提供了大量丰富的第一手材料,引发不同学者不同方向的深度思考。“为什么2008年后大企业税收领域的学术论文明显增多?我想这是一个关键因素。”该负责人说。
从中国知网大企业税收论文的内容看,理论与实践的确是相互促进的。举例来说,我国引入国外有关税收事先裁定的理论后,《中国税务报》《税务研究》《国际税收》等报刊刊发了一批解读性报道和学术文章。部分税务机关在研究国外理论和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又进行了一系列生动实践,进而引发新的学术探讨。比如,关于税收事先裁定的性质,有些学者提出,税收事先裁定应该定性为税法的创制过程,裁定的结果应该具有类似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性质;但也有学者指出,税收事先裁定结果应该作为建议性指引,属于一种个性化纳税服务。关于税收事先裁定推出的思路,有人认为必须“先立法再推行”,但也有人认为应该“先实践再立法”,等等。
采访中,多位业内人士表示,理论和实践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两个重要方面,二者之间的关系相互依存、互相促进,并且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理论指对一定现象、事物、规律等的整体性、系统性、深刻性把握和准确描述,是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实践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反过来,实践又是检验理论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通过实践,可以发现理论的缺陷和不足,推动理论的发展和完善。正如大企业税收领域的风险管理理论、分类管理理论、合作遵从理论、平衡治理理论等,一方面正在经历中国税务部门实践的检验,另一方面也必将在“中国化”后实现新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