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政策找人”,根据企业不同特征,开展差异化的精准推送,将税费政策与对应纳税人缴费人匹配,是加速政策落实落地、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的重要抓手。
分析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三类不同身份人员的涉税行为习惯、群体偏好,识别业务办理、政策咨询、系统操作等不同服务需求,从供给内容、供给方式、供给渠道等方面,对三类人员开展分类宣传、差异化宣传,持续提升税法宣传供给精准度,有助于实现“政策找人”。
今年9月,河南省税务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纳税人缴费人税费咨询需求问卷调查,为构建供需分类匹配的税法宣传工作机制提供数据支撑和事实依据。此次问卷调查有效参与人数为54543人,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6227人,占比11.42%;企业财务负责人9052人,占比16.60%;企业办税人员22185人,占比40.67%。
从税费咨询需求
看宣传内容“靶向式”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企业法定代表人税费咨询需求内容占比从高到低为:税费政策(64.53%)、软件操作(38.01%)、申报表填写(33.68%)、办税流程(33.84%);财务负责人需求内容为:税费政策(70.14%)、软件操作(46.31%)、申报表填写(40.70%)、办税流程(40.79%);办税人员需求内容为:税费政策(71.20%)、软件操作(48.09%)、申报表填写(42%)、办税流程(44.68%)。
总体来看,三类人员对税费政策内容均较为关注,相较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对软件操作、申报填写、办税流程等更为关注,尤其是办税人员的此类需求最为强烈。税务机关应根据不同人员的不同需求,开展靶向宣传。比如,对法定代表人主要宣传税费政策整体情况,让其第一时间了解党和国家的税收工作方向、部署等;对财务负责人主要宣传各项具体税费政策,包括税费优惠条件、优惠办理流程以及优惠享受情况、红利账单情况等,让其学懂政策、弄清政策、会用政策;对办税人员的宣传重点应放在办税操作、办税指南、税务文书、申报填写、引导办理、待办提醒等办税缴费实操方面,让其办税缴费更熟练、更顺畅、更省心。另外,对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还应增加风险预警类宣传,如开展信用提示提醒,帮助纳税人主动纠正失信行为。
从宣传渠道选择
看宣传渠道“应需化”
从问卷调查结果来看,在宣传渠道选择方面,三类人员对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进行一对一互动倾向性较强,官方网站或APP也相对受欢迎。能够看出,三类人员对税务机关提供宣传渠道的偏好取决于获取信息的直接性和简便程度。税务机关应充分考虑渠道触达纳税人缴费人的简便程度,让纳税人“一触即得”,直接获取,无须进行复杂操作。
同时,宣传渠道的选择应紧贴纳税人缴费人的使用习惯和行为偏好。对不进行具体办税操作的法定代表人,可通过发送短信的方式向其推送相关税务信息,也可进行需求分析和溯源,对特别重要的税务信息,直接通过打电话或上门访谈等渠道开展宣传;对经常登录电子税务局、纳入税务机关掌上沟通群的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可选择电子税务局、“豫税通”税企沟通平台、微信交流群等渠道推送相关内容,帮助其直接、快捷地获取信息。
从不同身份人员
看宣传目标“差异化”
开展税法宣传应坚持“始于需求、基于满意、终于遵从”的工作原则。具体到不同身份人员,税法宣传所要实现的目标应进一步细化,并针对性地选择不同的宣传方式。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税法宣传的目标应定位为“知晓”,使其了解宣传内容的大体信息和基本概要。对财务负责人,不但要使其了解相关信息,还要做到全面理解、充分熟知、完全弄懂,对此类人员的税法宣传目标应定位为“熟悉”。税务机关应通过指导、宣讲、辅导等,帮助财务负责人全面、深入、准确理解各项税费政策。对于办税人员,要求其在认知、领会的基础上,详细掌握每个信息细节,熟练运用操作步骤,税法宣传对此类人员的宣传目标应定位为“用好”。对这一群体,税务机关应增加培训、解答等,为办税人员熟练操作、便捷办税提供全心、全员、全过程服务。
在提高宣传供给内容、供给渠道、供给方式等方面精准度的同时,应加强宣传语言的适配度。可尝试构建针对不同的语言分类模板,根据不同的宣传情形需要设定适用的语言,真正让税法宣传喜闻乐见、直抵人心。比如,在宣传政策、发布通知时,可使用正式、庄重的“官方语言”,以告知、提醒类的文字为主,尽量避免使用俚语和缩略语等;在宣传政策具体条款和详细内容时,可使用规范性、严谨性、逻辑性较强的“专业语言”,以文件原文、政策解读等文字、图表为主,确保宣传内容的权威性,帮助宣传对象客观、准确理解相关信息;在宣传操作规范或办税流程时,可使用通俗易懂、贴近百姓的“生活语言”,以视频、语音、动漫等形式为主,增加宣传内容的可读性、生动性、形象性,或者与本地特色文化相结合,提升税法宣传的吸引力和传播力。
(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