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不仅仅是政府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支付方式,对于实现经济和分配正义而言,也是重要手段。《税与正义》是税法和法哲学之间相互渗透形成的跨学科学术论著,讨论的主题是税收法治的基本框架。作者针对目前税收公共政策的伦理维度探讨存在缺失或不甚热烈的情况,通过对一些税收基本问题的分析研究,从经济正义的角度提出,私有财产是一个法律习俗,私有财产权由法律确立而非天赋权利的观点。
本书两位作者都是法哲学领域专家,作者之一美国哲学家托马斯·内格尔,是纽约大学哲学系和法学院的双聘教授,现为美国人文与科学学院院士及英国国家学术院院士。另外一位作者利亚姆·墨菲是纽约大学法哲学教授,相较于内格尔教授,他在原著出版时只是一位年轻的法哲学教师。经过十多年的辛勤耕耘,墨菲已成为一位在跨学科领域成果斐然的教授,在合同法、法哲学、政治经济学批判及国际法方面都颇有研究,引起法哲学和部门法学者的高度关注。
作为本书的中文译者之一,我对该著作的了解源于在纽约大学访学期间导师讲授的《税法与政策》课程。彼时的参考资料中有这本书的部分章节,尤其是在课堂上讨论到利益原则(受益者付费)和量能平等负担原则时,来自世界各国的同学根据自己的经历探讨怎样才是公平纳税,让我印象深刻。为什么利益(受益者付费)原则不能作为税收公平的最终标准?为何该原则最终会被量能平等负担原则所取代?后一原则的发展又分为禀赋、均等牺牲和平等主义观念三个逐步演进的阶段。这一过程,实际上回答了为何“人头税”看似公平,实则却是最不公平的税制,以及怎样才是实质上的平等这样的问题。正如理论进化论者所相信的,更好的理论经得起时间的检验,而税法理论正是以缓慢但坚定的方式,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迈进。
最终决定翻译这本书的契机,来自一次税法小学期课程。2012年6月—7月,受上海交通大学小学期海外名师项目邀请,台湾大学财税法学者葛克昌教授来校与我一起向全校选修学生讲授“两岸税制比较”课程。这门课选取税法中有关捐税正义最为关键的论辩主题,运用全新的论辩式教学方法,让同学们在探讨和争论中理解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相互博弈过程,思考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依赖关系。在交流中大家偶然提到《税与正义》一书,我惊讶地发现,葛教授为通识课程准备的有关税收正义的论辩主题,竟然和《税与正义》的研究主题高度相似,都包括租税国是社会国与法治国的桥梁、量能平等负担原则、公司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衔接中的再分配公平、收入与资本之间的税基平等、税率累进性、遗产与赠与等财产税分配正义等内容。这绝非巧合,它引发了我和另一位译者萧凯,对税法理论问题高度相似性背后原因的强烈好奇心,于是我们决定一起翻译此书。
译事不易,其间我们还有不少其他教学和研究任务需要完成,一直延续几年后才得以付梓出版。税法研究蕴含着国家和纳税人关系、平等和正义标准等哲学命题,今日的中国立足全球税收治理的新视野,构建现代化税收体系,提高税收治理能力,进行着新时代的税制变革。在一系列税法变革中,实现社会正义是财税法的价值追求。因此,本书对于当下中国仍具有理论借鉴意义和丰富的现实效用。这也是我们将原书《所有权的神话:税收与正义》中的“税与正义”作为译著正标题的原因。
(作者系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