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顾】近日,“2023寿光国际蔬菜种业博览会”举行,集中展示推广了4000多个优良品种,呈现了蔬菜种业的新成果、新范式。据了解,寿光近年来加快建立育种、繁育、推广全链条体系,自主研发并获得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蔬菜品种达178个。
粮食是社稷之本,种业是粮食之基。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种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和相关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我国种业迎来战略转折期和创新黄金期,种业在保障粮食安全和促进农业现代化大局中的重要地位和特殊作用日益凸显,“中国人饭碗要装中国粮,中国粮要用中国种”的种业发展新格局正在加快形成。同时也要看到,发达国家已经进入了育种4.0时代,而我国还整体处于由育种2.0向3.0阶段的过渡时期,依然面临着部分种源“卡脖子”、核心技术水平较低、科技力量培养滞后、产业大而不强等问题。
目前,我国一些蔬菜种子还高度依赖进口,西蓝花种子进口依存度超过80%,甜菜种子对外依存度达到95%以上;农业生物技术创新能力不足,直接导致部分国产种子质量不高——2020年我国国产种源大豆平均亩产132.4公斤,仅相当于美国单产水平的58.8%、巴西的57.6%、阿根廷的69.2%。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与国际巨头相比,我国种业企业的科研经费投入较低,成为我国种业创新突破的一大瓶颈。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种业企业研发费用占种子销售收入的比例为6.15%,距离国际大型种子企业15%以上的投入强度,还有较大差距。因此,有必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进一步完善优化相关税收政策,通过税收杠杆“撬动”种业振兴。
——着力解决研发投入不足问题。种业振兴的核心在于科技创新。针对我国种企科研经费投入不足、科研人才资源缺乏、基因编辑工具等关键技术缺少等问题,笔者认为一方面可以考虑围绕国家重点支持的种业研究方向,如种业基础性研究、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基因编辑技术等,进一步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激励相关企业及机构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另一方面,可以考虑扩大种企高端人才收入免税范围,对种企高端科研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一定比例的部分,予以免征个人所得税,更好吸引高端科研人才和紧缺人才向种业聚集。还可以考虑提高种企购进基因编辑工具等重要设备的一次性扣除限额比例,进一步降低种企购置设备成本,更大程度地支持其加大研发力度。
——着力解决集中度不高问题。集中度不高,是我国种业面临的“老大难”问题。近年来,虽然我国部分种企的影响力有所提升,但整体上多而不优、多而不强的局面仍未改观,在国际上有分量的种子企业并不多。要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必须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研发能力、产业带动能力、国际竞争能力的航母型领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和专业化平台企业,形成优势种业企业集群。基于此,笔者认为,可以优化种业企业兼并重组相关税收政策,降低相关企业适用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的门槛,更好助力种企通过兼并重组方式做大做强,助推优势种业企业集群加快形成。
——着力解决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种业创新振兴不可能到位。针对当前种业市场存在的套牌侵权、制售假劣、无证生产经营种子(种苗、种畜禽)、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笔者认为,可以探索建立由种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动态“黑名单”协调联动机制。其中,税务部门对于共享的“黑名单”企业,一方面可以作为开展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另一方面可以暂缓其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从而进一步倒逼相关企业尊重知识产权、守法合规经营,促进形成更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更加良性的市场环境。
芯片产业是国家科技发展的基础,堪称工业的“粮食”。而种业被称为农业的“芯片”,是粮食安全的命脉。对芯片产业,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大力度税收支持政策;种业作为农业的“芯片”,在国家发展战略中具有非常重要地位。基于此,建议在有针对性完善种业企业税收政策的同时,参照芯片产业税收支持政策,探索出台促进种业振兴的专项税收政策。比如,对育种企业或项目给予“五免五减半”等所得税优惠,对向种业企业提供投资、检测服务、育种服务、技术支撑的机构,给予“两免三减半”等所得税优惠,从而以大力度优惠促使相关企业与机构更好地轻装上阵。在税收阳光下,期待更多农业“种子”生根发芽。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