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一个系统工程,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相互交织、相互支撑,相应的支持政策举措必须全面部署、协同推进,形成推动科技创新的合力。
近年来,我国出台一系列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包括支持创新创业投资、鼓励加大科技投入、助力引进创新人才、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发展和部分地区科技创新先行先试等。值得关注的是,长期税制建设和短期政策激励的统筹,税收征管和税收政策的配合,税收政策和其他政策的协调等方面,仍然需要进一步优化完善。建议通过增强政策的协同性,加强整体推进,加力支持企业科技创新。
一是深化税制改革,促进税收支持政策体系更加简明科学有效。
完善增值税制度。优化增值税留抵退税机制,减少企业资金占用;畅通增值税抵扣链条,提高增值税抵扣效率,切实降低企业技术创新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推进企业所得税改革。在创新资格认定方面,研究优化创新主体和创新活动认定规则和程序,减少泛化标准、反映行业特色,完善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前置审核机制,提高创新资格认定质效。在支持企业多层次创新活动方面,加大对企业参与或从事基础研究、原始创新及应用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强对科技类非营利组织的税收支持,鼓励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在企业创新动能激励方面,研究制定符合企业发展阶段和行业特点的支持政策,对初创期和成长期企业,优化完善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细则;对成熟期企业,落实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制度性安排;对重资产投资行业企业,重视完善新购固定资产和设备加速折旧等支持政策;对轻资产运营企业,加大核心技术人才培养支出加计扣除等政策支持力度。在鼓励创新投资方面,优化完善鼓励长期创新投资的税收政策。
深化个人所得税改革。研究激励创新人才的政策,例如在取得综合薪酬、股权激励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等方面,给予相应的税收支持政策,降低创新人才取得创新收益的税收负担。支持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破除妨碍创新人才流动的制度性壁垒。
二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减轻企业办税缴费负担,提升税费政策执行效率。
研究制定与创新型产业集群相配套的税收征管支持措施,优化企业跨地域涉税业务办理流程,提升企业创新集群所在区域的个性化纳税服务质效。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在创新企业画像中的积极作用,深化“以数治税”应用,提升对创新主体和创新活动的精准监管能力和精确执法水平,推进纳税服务与税收监管的深度融合。针对数字经济背景下的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和企业技术创新的新情况、新需求,借助数字化技术升级税收征管手段,提升税收征管工作质效,提高税收风险防控能力。
三是强化顶层设计,加强税收制度之间、税收制度与其他制度的协同配合,形成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良好制度环境。
统筹考虑分税种、行业和地区等不同层面税收支持政策的协调性,形成高效的制度互补或叠加安排,提高政策落实质效。统筹兼顾短期支持政策与长期制度安排,既丰富税收政策工具箱,结合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及时精准应对,又考虑我国经济发展的趋势要求,深化税制改革,形成科学稳健的制度安排,稳定预期、提振信心。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谋划,加强税收制度与其他财政制度、产业制度的协调性,形成制度合力。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