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4‰的国土面积,贡献超过18%的外商投资和进出口贸易

自贸区:税收制度创新是关键一环

2023年12月22日 版次:05        作者:李银陆 张虹

【新闻回放】2023年是我国自贸试验区建设十周年。随着日前新疆自贸试验区正式设立,我国自贸试验区数量达到22个,形成了覆盖东西南北中的改革开放创新格局,在吸引外商投资、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21个自贸试验区以不到4‰的国土面积,贡献了全国18.1%的外商投资和17.9%的进出口贸易,2023年上半年的占比进一步提高到18.4%和18.6%。

开展制度创新,是自贸试验区肩负的一个重要使命。其中,税收制度创新可谓“关键一环”,对自贸试验区的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以重庆自贸试验区为例,自2017年4月1日挂牌以来,重庆自贸试验区围绕税收政策、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等方面,持续加强制度创新,取得了一系列新成绩。数据显示,重庆自贸试验区以不到全市2‰的面积,贡献了20%的新设外资企业数量、超过35%的外商直接投资,集聚了全市超过25%的进出口企业,外贸进出口总额占全市比重近2/3。

在税收政策方面,重庆税务部门在自贸试验区大力推进落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试点政策,赋予自贸试验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使得试点企业在原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政策的基础上,可以开展内销货物经营活动,并可以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该项政策的实施,使原本“两头在外”的区内生产企业在面临国际市场不稳定等情况时,能够平稳转向国内市场,从而有效应对国际市场形势变化所带来的冲击。

在税收征管方面,重庆税务部门在自贸试验区构建了“1+3”以数治税运营体系,即组建1个清分库数据治理团队,共建“疑点数据仓”,同时夯实“服务、执法、监管”3大中枢,实现服务中枢问办协同、提升执法中枢精确度、实现监管中枢数据赋能。通过“1+3”以数治税运营体系,重庆税务部门对自贸试验区内相关企业进行数字化“体检”,将既有留抵税款又有欠税、既有多缴又有欠税等指标进行组合,2023年扫描出“达标”企业55户,成功清理欠税0.41亿元。

在纳税服务方面,重庆自贸试验区的多项创新举措在全国复制推广。比如,在电子税务局中开发小规模纳税人“点即报”申报辅助功能,让9成以上的小规模纳税人在1分钟内即可完成申报,节约超过80%时间,该举措被国务院作为案例典型在全国推广;推出“跨省异地电子缴税”模式,纳税人可从省(市)内核算地开户银行向省(市)外国库直接缴库,并实现“当日到”。作为自贸试验区创新典型案例,该模式被税务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复制推广。

当然,笔者在调研中也发现,相较于其他一些自贸试验区,重庆自贸试验区还存在区域布局碎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不够强、外向型经济发展参差不齐等不足。从我国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长远考虑,笔者认为,有必要紧扣自贸试验区的发展定位,更加注重充分发挥制度创新的引领作用,推进自贸试验区加快高质量建设步伐。

——更加聚焦经营主体的涉税需求,创新服务制度。重庆自贸试验区目前围绕经营主体诉求,“自下而上”开展的制度创新还不够多,改革创新和产业发展的融合度还不够高。基于此,有必要在对区内特色产业、重点产业加强调研基础上,切实紧扣相关产业采购、生产、销售、结算全过程的涉税需求,开展涵盖全产业链的纳税服务制度创新,从而以更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助力重点产业进一步实现高质量发展。

——更加聚焦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强化征管协作。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是跨领域、跨区域、跨行业的一项复杂性、系统性、长期性工程。重庆自贸试验区地处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重要“节点”,有必要聚焦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持续强化跨区域协作制度创新,比如,在与四川等地税务部门强化区域涉税数据共享基础上,梳理总结政策执行标准化、税费征管一体化、办税服务便利化等方面的做法,积极推动“13+2”省(区、市)税务征管服务协作,开展管理机制上的首创性、差异化改革探索,从而在更好助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过程中,实现更高水平的开放和更大程度的发展。

——更加聚焦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强化数据共享。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数字技术的普及应用,为重庆自贸试验区发展带来了新机遇。笔者认为,重庆自贸试验区有必要着眼跨境贸易,进一步加强涉税数据共享和税收服务举措创新。比如,全面落实出口退税服务监管新机制部署,在“单一窗口”和电子税务局实现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功能;与市口岸办等部门联合打造备案单证电子化平台,面向自贸区内企业先行推广,进一步减资料、减事项、减纸质证明;进一步促进海关、外管、交通等部门数据共享,构建跨部门一体化数字协同监管体系,为跨境贸易新业态、数字新经济等蓬勃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税收科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