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代表性作品
“中国税务报”微信公众号2023年2月7日发布的文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阅读量为13.1万。“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3月2日推出的文章《收藏!个税汇算操作指南》,阅读量达15.7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6月12日推出的文章《2022年度个税汇算法定办理期将于6月30日截止,图文教您快捷办理“五步走”!》,阅读量达到了27.1万。
在即将过去的2023年,关于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的文章,受到读者的高度关注。无论是个税年度汇算的政策规定,还是办理个税汇算的实操步骤,都是十分重要的“涨粉点”。
个税汇算一直具有较高关注度
个税年度汇算关乎千家万户“钱袋子”,一直具有较高的关注度。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处长王靖分析,纳税人平时取得的收入主要由所在单位办理预扣预缴,由于纳税人取得所得来源多样、情形复杂,无论采取怎样的预扣预缴方法,都难以使所有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完全一致,因此需要通过个税年度汇算进行“多退少补”。纳税人如果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在预缴税款时没有及时申报的,可以在个税年度汇算时申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
办理个税年度汇算,是纳税人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个人所得税法明确规定,居民个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近年来,各地税务部门对部分未依法办理个税年度汇算的纳税人进行查处,并对外曝光了相关案例,发挥了良好的警示作用,使得纳税人对及时、合规办理个税年度汇算的重要性有了深入认识——这也是广大读者对个税年度汇算文章高度关注的原因。
准确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纳税人依法准确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合规完成个税年度汇算的基本前提。
根据规定,纳税人填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时,出现报送虚假信息、重复享受、超范围或超标准享受等情形,税务机关将依法责令其改正;情形严重的,纳入有关信用信息系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联合惩戒;涉及违反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的,税务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理。基于此,纳税人一定要如实、准确地填报相关信息,千万不要轻信所谓的“退税攻略”提供虚假信息,否则结果很可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王靖举例说,父母在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时,如果双方均填报100%的扣除比例,会重复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同一名子女,父母在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时,如果双方均填报100%的扣除比例,会重复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大病医疗,如果本人和配偶同时填报,或者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大病医疗,父母双方同时填报,也会重复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对此,王靖提醒,相关纳税人一定要仔细对照7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内容、适用条件要求、扣除标准要求等,并及时与家人沟通,避免盲目填报导致的重复扣除风险。
按规定及时补缴税款
对于个税汇算中需要补税的纳税人而言,一定要按规定及时补缴税款。根据规定,经个税年度汇算须补税的纳税人,如果在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并补缴税款,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税务机关将进行提示提醒,对提醒后未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督促整改,对仍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约谈警示;约谈警示后仍不配合整改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立案稽查,对立案案件选择部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进行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