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视点
近年来,在税务机关的不断努力和各部门的支持下,税收共治“朋友圈”呈现出不断扩大的态势。由于税务机关与公安、法院、海关和银行等部门协作工作的不断深入,税务机关税收监管的视野正在不断拓宽,对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识别、查处、打击能力也在不断增强。贵州省税务机关在安顺市税务局试点开展税务与审计部门协作,是税务机关进一步拓展税收共治格局、开阔税收管理视野的一次积极探索。
一项工作改革或制度探索,能有所收获,大都始于明确目标,行于建章立制,成于贯彻实施。安顺税审双方就加强协作达成共识后,联合制定《安顺市税务审计协作运行机制(试行)》,对线索传递、案件办理、信息交互、政策互助,以及人才培养使用等协作的各方面工作,均做了具体细致的规范和安排,为随后税审协作工作的顺利开展、协作构想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基础,提供了制度保障。
从税审协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看,税务机关和审计部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职能互补、业务互补、人员互补,通过携手合作,有效增强审计监督和税收监管能力,取得了“1+1>2”的协作效果。
通过建立税审协作机制,审计部门可将企事业单位财务审计和工程项目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涉税疑点信息、涉税违法线索,迅速传递给税务机关。税务人员据此开展税收风险排查、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等工作,可及时消除企业税收风险、查处涉税违法行为,有针对性地加强税收监管,防止税款流失。在管理效能上,相当于税务机关增加了一部辨识经营主体涉税风险、发现涉税违法犯罪线索的功能强大的“相控阵雷达”。
同时,税审协作机制运行后,也增强了审计部门解决涉税疑难问题的能力,提高了审计工作效能。审计部门在对企事业单位财务项目实施审计的过程中,除处理相关财会核算问题外,还会时常遇到涉及税费的疑难问题。税审协作后,审计人员遇到此类难题,税务机关可及时在政策和业务等方面向审计人员提供专业支持,从而加速审计工作进程,提高审计监督效率。
安顺市税审双方通过在信息数据、案件办理、业务互助和政策支持等方面放开手脚、深入协作,有效提高了管理资源利用率,实现了跨部门协同监管,为税务机关与其他部门加强合作,探索建立协税护税新模式和路径提供了范例。
(作者: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