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税务系统各级纪检机构把开展主题教育、教育整顿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在服务税收中心工作中找准职责定位,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保障。
“一表通”强化责任落实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党委纪检组聚焦“国之大者”,按照税务总局党委和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强化政治监督的部署要求,指导督促全区税务系统纪检机构强化专责监督职责,在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下功夫。
“在实行列清单明责、发传单知责、开‘药单’督责、对账单问责、给‘成绩单’强责‘五单工作法’的基础上,我们延伸运用简约集成高效的‘一表通’,推出《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规范1.0版》。”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协助主持日常工作的副组长万钧介绍,“一表通”明晰了各类监督主体的责任事项,使监督工作由“背靠背”变为“面对面”,从“文书来往”变为“动真碰硬”,实现全场景、全流程、全要素管理,持续放大监督执纪工作的综合效应。
强监督推动改革落地
“‘熟人社会’监督难是很多基层税务纪检干部面临的共同难题。”兴安盟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协助主持日常工作的副组长朱人杰说,“我们以全面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通过设立纪检监督员、开展跨旗县片区协作等方式,破解‘熟人社会’监督的难题,统筹监督力量,不断提升监督质效。2023年,全盟共开展24次跨旗县区片区协作监督。”
为推动监督下沉落地,做强基层监督,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党委纪检组不断加强实践探索,围绕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成效如何等问题,推进各项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该局党委纪检组深入基层一线实地调研走访,指导基层纪检机构开展精准监督,督促改革稳步有序、精准有效,持续提升基层监督治理效能。
“刚接触纪检工作时,对有效发挥纪检监督员的作用,心里没底。”兴安盟税务系统纪检监督员于淼刚说。针对这种情况,兴安盟税务局一方面采取实战练兵的方式,将纪检监督员安排到一线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案件中锻炼,另一方面建立纪检监督员监督评估制度,从政治纪律执行情况、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方面设立14个评估指标,既明确目标任务,又以效果评估促进监督提质增效。
以案促改提升治理效能
“我们组织业务骨干,编印《税务系统职务犯罪案例集》,并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下发提醒函、制发纪检建议书、开展处分干部回访谈话等方式,推进处分决定从‘一张纸’向警示教育‘一堂课’延伸,使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协调联动,不断提升治理效能。”满洲里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组长高琛介绍。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党委纪检组注重发挥案件的警示、震慑、教育作用,要求全区各级税务纪检机构用好用活典型案例、分级分类推进以案促改,切实督促案发地区单位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不断筑牢思想堤坝。同时,根据案件发生的领域、类型,深入剖析问题、查找根源,并结合日常监督、巡视巡察掌握的情况,有针对性研究解决问题。
“下一步,全区各级税务纪检机构将以严实的作风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政治监督、深化日常监督、开展专项监督,并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推动全区税务纪检工作取得新成效。”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李玉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