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税务局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受惠于“未分配利润再投资享受递延纳税”政策,在厦外资企业的境外投资方享受递延缴纳企业所得税款合计1.62亿元,推动外商扩大投资16.24亿元。
“我们在点对点送政策专场培训中,了解到有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这个好政策。得知我们有办理递延纳税业务需求,税务人员全程手把手指导填单,还为我们开通了柜台办理绿色通道,一天内我们就把税务、银行所有手续都办完了。”金日制药(中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陈宇麟告诉记者。
金日制药(中国)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91年的外商独资企业,主要从事中成药生产、中药饮片加工制造。2023年8月,金日制药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利润分配,用于增加金日制药实收资本,公司享受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延迟缴纳税款合计800万元,促进外商利润再投资8000万元。
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同安区税务局对于未分配利润金额较大外资企业,筛选符合递延纳税优惠政策条件的企业,组织“e路同行”跨境服务团队,开展政策宣讲会,进行“靶向式”宣传辅导,提升从“政策找人”到“政策落地”的服务效能。
同样受益的还有厦门万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近两年该公司共办理递延纳税优惠备案9次,延迟缴纳税款金额合计190万元,推动外商扩大投资1900万元。“万成开发外资股东近年来紧跟国内发展形势,递延纳税政策释放的效应减轻了公司的资金压力,也加快了我们投资决策的落地。”该公司财务人员洪女士说。
同安税务部门坚持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组建政策宣讲团主动上门为企业讲解税收协定内容,确保企业了解政策、用好政策,辅导企业采取“自行判断、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申报享受协定待遇政策,为跨境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更加高效、更加便捷的国际税收服务。
“中国积极推动国际合作、加快物流通道建设,为多式联运和集装箱行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厦门太平货柜制造有限公司外方股东胜狮集团新加坡籍主席张松声说。该公司成立于1998年,主要从事国际通用标准或非标准集装箱及其配件制造,是福建省规模较大的集装箱制造外商独资企业。中欧班列(厦门至汉堡)的开通为集装箱制造企业提供了全新的市场。3年来,太平货柜发展迅猛,累计给境外股东分红4.8亿元,享受税收协定待遇优惠政策,累计减免企业所得税税额2433万元。
“税收协定优惠政策让我们感受到了在华发展的便利,而且申报享受流程简便高效,我们对中国市场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张松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