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案评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团伙性暴力虚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案件。违法团伙通过控制空壳企业,共对外虚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两万余份,涉案金额合计10亿元,违法性质十分恶劣,必须予以严厉打击。
本案起始于一封举报信件,检查人员紧扣举报线索,综合企业注册信息、进销项情况和发票开具特点等,准确判断案件属于团伙式暴力虚开。税警双方从受票方入手,顺藤摸瓜,综合各项侦破手段,迅速摸清违法团伙的黑色业务链条,虽然犯罪嫌疑人躲在暗处,采取“非接触式”的交易方式试图逃避打击,但其终究难逃法律惩处。
本案表现出虚开违法手段和方式,为税务机关今后防范、识别类似违法活动,有效打击、遏制类似虚开行为,提供了启示。
一是加强新设企业事后监管。本案中,违法团伙设立、控制大量空壳企业,骗领发票后,对外大肆虚开。为此,税务机关应建立电子发票虚开风险指标库和数据模型,设置购销品名差异度、进销项金额匹配度、企业注册信息重叠率等指标参数,对设立时间3个月内的新办企业实施定向分析,如发现企业具有顶额开票、不同企业同址开票、“有销无进”,或企业存在“一址多企”,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等人员交叉任职“一人多企”等异常情况,应迅速采取评估、核查等相关措施,实现虚开违法早发现、早打击。
二是完善模块功能,增强防范能力。增值税电子发票具有“线上领用,线上开具”特点。为进一步增强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的防范和应对能力,税务机关应进一步强化开票企业身份认证系统功能,如增设“开票刷脸验证”功能等,通过加强身份验证,为电子发票开具、使用等活动实现信息痕迹管理和靶向追溯奠定基础。
此外,应进一步完善电子发票申报和开票模块相关预警功能,通过增设预警指标,实现对企业异常开票预警。比如,若发现企业申报开票地址与实际开票地址存在差异,或企业电子发票开具地在外省市等情况时,模块可预警提示或锁死开票功能等,以此增强税务机关对暴力虚开违法的防范能力,堵塞违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