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学术写作合规运用AI技术

2024年01月31日 版次:08        作者:王婷婷

今年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的研究生毕业论文写作总体呈现研究视角较为广泛、研究问题意识较强、研究方法更加多元的特点。其中,《区域间数字经济税收分配均衡法律机制研究》《网络平台履行涉税信息报送义务法律规制研究》等选题着眼新经济新业态对税收利益分配和税收征管的影响开展相关研究,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回应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隐性债务法律治理研究》《地方政府专项债“代举制”权责配置研究》等选题着眼当前地方债问题的法治化破解难题,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考察研究,具有较强的问题意识,展示出了当代研究生对现实问题的关切;《我国环境保护税收入使用法律制度研究》《激励功能视域下的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研究》等选题分别讨论了完善环境保护税收入使用的必要性以及如何基于激励视角更好地推动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的可持续运行,对于更好地改进完善已有制度提出了建设性的思路建议,这些论文让我觉得颇有亮点。

不妨关注冷门选题

在今年研究生的论文选题中,我们发现了一些不常见但值得研究和持续追踪的主题。例如,有位研究生的选题是《增值税视同应税交易规则优化研究》,该选题紧扣增值税立法趋势,以“某一类税法规则”的制定为主线,讨论了从增值税暂行条例到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再到增值税法(草案二次审议稿)的过程中,视同应税交易规则的制定发生的变化,总结分析增值税视同应税交易规则的一般规律,通过借鉴域外经验和把握总体思路,提出增值税视同应税交易规则优化建议。从一个较小的切口出发,论证增值税立法存在的问题和前进的方向,得出的结论能为未来增值税立法提供参考,这样的研究思路值得同学们参考。

我还关注到,在当前税法研究中,诸如个人所得税法、增值税法、消费税法等较大的税种法律始终是研究热点,对于船舶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烟叶税法等小税种法律的关注与研究相对不足。事实上,相对冷门一些的法律规范背后同样蕴含着许多问题,需要进行特殊的规则考量,因此我非常鼓励学生进行探讨。财税法是一门具有交叉性、整合性和动态性特点的学科,目前经济社会中出现了很多交叉性的税法问题,如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税法挑战、企业破产清算中的税法问题、企业税务合规法律问题等,以往的研究虽已有所关注但深入的、系统性的研究仍有不足,可以进行更多的讨论、研习。

审慎合规运用AI

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先进事物取代落后事物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规律。客观而言,在论文写作中使用AI代表着新兴技术在科研领域的最新应用,一些AI工具可以通过自动段落重组、语法纠错、数据统计、语言风格调整、排版分析等生成文章,提高科研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我在日常的写作过程中,也会借助AI工具进行翻译资料的处理、文章的自动校对等,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节约写作的时间成本。但也需要注意,论文写作中AI的使用仍然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其最大的问题在于AI的问题思考能力仍然停留在表层,对于我们需要破解的现实问题尚不具备提出实质性建议的能力,也难以结合不同的时空环境给出不同的解决方案。从我所看到的部分AI写作论文来看,其格式化的色彩依然明显,很多表达乍看通顺,但细看观点偏颇、内容空洞。此外,不受控制的AI写作还可能带来抄袭、数据造假、原创生命力欠缺、引用不规范等问题,因此有必要为在论文写作中使用好AI提供科学的指引,为学生以及研究人员在学习工作中合规地运用AI确立好规则和界限。

个人认为,对于论文写作中使用AI应当一分为二地看待。如果一味地将AI视作洪水猛兽“一棒子打死”,既不符合现实,也不符合科技发展趋势。对于高校而言,应秉持严谨但包容的态度:一方面,相关职能部门和科研院所应加快确立相关规范及使用规则,使教研与人工智能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相结合,为论文写作中AI的运用提供必要的空间,同时,在学术规范和道德伦理层面提供更加细化的参考标准,确保学生和研究人员能够平等、审慎、合规地在论文写作中使用AI技术。另一方面,科研院所应持续提高教学研究质量,引导和敦促学生和研究人员为学术生产提供货真价实的知识增量,做出更有原创性和实践性的学术研究。

(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