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红军时期的免税证明

2024年02月19日 版次:08        作者:倪红福

“若要盼得红军来,岭上开遍映山红。”《映山红》这首歌,唱出了土地革命时期苏区人民对红军归来的盼望。当时,拥护红军不只是人民的心声,也体现在税收政策上。

笔者收藏有一张土地革命时期江西省兴国县城岗区苏维埃政府土地税征收委员会的免税证明书。证明书上记载的内容大致为:江西省兴国县城岗区黄群乡村民王九升,全家一共4口人,因王九升参加了红军,苏维埃政府土地税征收委员会给予他家免税待遇,共减免土地税折粮一斗三升。

中国古代和近代主要以石、斗、升作为粮食计量单位,一石为现在的120斤,一斗为12斤,一升为1.2斤。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20世纪50年代,有些地区还在使用这些粮食计量单位。据此计算,当时在兴国县,四口之家中有人参加红军,苏维埃政府土地税征收委员会就给予减免相当于现在的15.6斤粮食的税收。

为避免因家庭成员参加红军而导致劳动力减少影响生活,苏维埃政府推出了给红军家属减负的税收政策。这张土地税免税证明书体现了苏维埃政府对红军及其家属的暖心关怀。

1929年4月,毛泽东在兴国县指导土地革命,他在赣南兴国等地区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起草制定了兴国土地法。该法结合兴国等地的土地革命情况,在井冈山土地法的基础上进行了一些修改,解决了兴国县的土地问题,通过分田和征收农业税,兴国县的农民获得了属于自己的田地,并开始正常种收。红军在当地还建立了农业累进税制度,保护了农民利益。土地革命时期中央苏区的税收政策,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为红军的发展壮大提供了物资支持。

兴国是著名的红军县、烈士县、将军县和苏区模范县,是苏区精神和苏区干部好作风重要发源地以及党的群众路线重要形成地。土地革命时期,兴国县一共有23万人口,参军参战的就达9.3万人,其中有5万多人壮烈牺牲。在血与火的考验中,孕育了萧华、陈奇涵等56位开国将军。

毛泽东在兴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留下了《长冈乡调查》《兴国调查》等光辉著作,他还亲笔题写了“模范兴国”奖匾褒扬兴国县。

从这张珍贵的土地税免税证明书可以看出,党的拥军爱民工作作风以及具体措施,激发了苏区人民参加红军的积极性,也体现了党对军人及其家属的关怀。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安吉县税务局退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