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推动正风肃纪反腐

2024年02月20日 版次:08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 何晓华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对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提出“九个以”的实践要求。全国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强调,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一体推进“三不腐”。税务系统纪检机构作为推动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按照税务总局党委和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要求,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在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上纵深推进、持续发力,为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提供坚强保障。

在“不敢腐”的强大震慑上持续发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反腐败绝对不能回头、不能松懈、不能慈悲。要紧盯税收征管、税务稽查、信息化建设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从严惩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中的贪腐行为,坚决查处税务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利用影响力谋私,影子公司、政商“旋转门”等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问题。强化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关注税务干部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问题,坚决斩断内外勾结的利益链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从严惩治纳税人缴费人身边的“蝇贪”,精准发现物流快递送礼、电子红包等改头换面问题,既“由风查腐”又“由风纠腐”。

在“不能腐”的刚性约束上持续发力。树牢“改”和“治”的意识,把查办案件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有机结合,让反复发作的老问题逐渐减少,让新出现的问题难以蔓延。对案例通报及案件查办中暴露出的廉政风险点和监督薄弱点进行分析,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短板,围绕完善责任落实、制度执行、风险防控、廉洁从税等方面提出纪律检查建议,督促健全制度机制,堵塞监管漏洞。持续全面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坚持以“严的基调”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强化纪检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形成优势互补、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制度机制,真正让监督如影随形。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督促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促进政治生态持续改善。

在“不想腐”的思想教育上持续发力。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正本清源、固本培元,不断筑牢税务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加强纪律教育,将纪律教育和党性教育、廉洁文化教育贯通起来,将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作为各级各类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坚持做好季度警示教育机制,落实好主题党日中的“纪检委员时间”,用身边“活教材”进行“精准滴灌”。因地制宜开展廉洁文化建设,充分挖掘具有地域特色和税务特点的廉洁元素,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家风家教活动,切实加强对税务人员“八小时外”监督,推动形成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