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双边贸易额突破100亿美元,同比增长40%,中国成为乌兹别克斯坦最大贸易伙伴。中国连续多年成为乌兹别克斯坦主要投资伙伴国,在乌中企达2000多家。
乌兹别克斯坦新修订的《税法典》自2023年1月1日生效,现行主要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地下资源使用税、财产税、海关关税、水资源使用税、土地税、社会税、租金税。本文重点介绍几个与企业发展经营密切相关的税种,以及税收优惠情况。
企业所得税。乌兹别克斯坦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为15%。对特殊行业实行差别性税率:商业银行、生产聚乙烯颗粒的企业、提供移动通信,以及市场和商业综合体服务的企业适用的税率为20%;从事货物(工程、服务)电子商务的企业适用的税率为7.5%。此外,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支付征收5%的预提税,取得股息的一方如能够证明该股息已被扣缴预提所得税,则该股息可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支付给居民企业(商业银行、政府资助的组织除外)的利息不征收预提税,计入取得利息一方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并按15%的税率征税。
《税法典》规定,无论企业是否盈利都必须计算折旧且只能使用直线法折旧(无形资产除外),不同类型固定资产年最大折旧率不同,根据资产类型的不同,适用折旧率从5%到40%不等。无形资产根据使用年限按月摊销,无法确认使用年限的,按5年摊销。自2022年1月1日起,企业的普通亏损可无限期结转,在弥补以后盈利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也没有比例限制。企业所有权发生变化或重组的,受让人有权继续结转变更或重组前的企业的亏损额。另外,2个或2个以上居民企业可以组成一个合并纳税集团。纳税人应符合“所有权”标准,即一家企业必须持有另一家企业至少90%的股份,且另一家企业不得处于清算或破产程序,其净资产必须高于股本。
增值税与营业税。乌兹别克斯坦对境内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及进口货物应征增值税。当地增值税税率经历过两次较大变化,一次是2019年10月1日起,税率由20%降至15%,另一次是自2023年1月1日起,税率进一步降至12%。营业额超10亿苏姆(约合58万元人民币)的企业以及常设机构均被视为增值税纳税人。
乌兹别克斯坦的营业税是当地一种简化的特殊税种,适用于中小经营规模的纳税人,此类纳税人无须缴纳所得税和增值税,仅缴纳营业税。《税法典》规定满足年销售商品(服务)的总收入不超过10亿苏姆的企业,以及年销售商品(服务)收入在1亿苏姆至10亿苏姆之间的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转为营业税纳税人。营业税的一般税率为4%,提供特殊服务的税率分为5类,一般在0~4%之间。纳税人也可以选择按固定税额进行纳税,对于总收入不超过5亿苏姆的纳税人,年度固定税额为2000万苏姆;对于总收入超过5亿苏姆的纳税人,年度固定税额为3000万苏姆。
消费税。消费税应税货物(服务)及其税率清单由《税法典》确立,主要包括酒类产品、烟草产品、石油产品和其他应税商品和服务几大类。现行消费税税率从15%到70%不等,具体取决于生产或进口的商品类型。值得关注的是,在乌兹别克斯坦境内生产的以及进口至乌兹别克斯坦境内的烟草制品和酒精饮料,应当按照乌兹别克斯坦内阁规定的程序加盖消费税税标。消费税税标是消费税的缴税证明。除另有规定外,禁止在乌兹别克斯坦生产、进口和出售没有消费税税标的烟草制品和酒精饮料。在乌兹别克斯坦,移动服务也属于消费税应征税目,由提供应征收消费税的移动通信服务的供应商缴纳,但是自2023年1月1日起,移动通信服务免征消费税。在乌兹别克斯坦境内生产的或进口到乌兹别克斯坦境内的货物的损坏、损失也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不包括紧急情况造成的损坏、损失)。保险承保人或犯罪人补偿货物成本的,应按保险承保(赔偿)的份额缴纳消费税。
法人财产税。在乌兹别克斯坦境内拥有应税财产的居民法人以及拥有不动产的非居民企业需缴纳法人财产税。无法确定不动产业主所在地的情况下,以财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如果法人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获得不动产,也被视为纳税人。除《税法典》另有规定外,法人财产税的税率为1.5%。在规定期限内未安装的设备以及在规定期限内未完工的施工项目,将按3%的税率征收法人财产税。
个人所得税。乌兹别克斯坦居民和非居民均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居民根据其全球收入纳税,非居民对从当地获得的收入征税。居民纳税人包括永久居住的个人;任何12个月内居住183天或以上的个人;虽然居住时间不满183天,但停留时间比在任何其他国家都长的个人。停留期不因短期出于医疗、培训或旅行等原因(少于6个月)在境外而中断。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2%,个人从事某些危险或有害工作取得的收入,以及个人在恶劣的工作条件,如在沙漠地区、高海拔及缺水地区取得的额外收入,可以享受优惠税率。
非居民纳税人需就来自乌兹别克斯坦的收入缴纳个税。通过常设机构开展活动的非居民企业和外国企业代表处,履行对自然人收入进行计算、扣除和缴纳的义务。在计算税额时,外籍个人取得的外币收入应该按照支付日当日的官方汇率转换成苏姆。
社会税。社会税的征收范围包括,用人单位给职工支付的劳动报酬,支付给非居民纳税人的外籍员工的工资,个别自然人从事受雇活动取得的收入。《税法典》规定,由雇主缴纳根据与本地和外国雇员相关的总工资成本评估的社会税。这里的雇主指乌兹别克斯坦企业和在乌兹别克斯坦境内通过常设机构、代表处或分支机构从事经营活动的非居民企业,以及按照相关规定程序缴纳社会税的个别自然人,包括个体企业家及其雇员、家族企业成员、农业企业和工匠等。一般的社会税税率为12%,国家预算组织社会税税率为25%,在专门车间、部门和企业中雇佣残疾人的纳税人社会税税率为4.7%,此外根据乌兹别克斯坦总统的决议,对于某些类别的纳税人,可以适用较低税率。
税收优惠。《税法典》规定,税收优惠仅能由《税法典》作出规定,并规定对特殊行业和特殊活动实行特殊税制,包括特别经济区和部分地区特殊税制等。
特别经济区的参与者可以根据投资额度在一定期限内获得免除财产税、土地税和水资源使用税的税收优惠。其中,投资规模在300万美元至500万美元之间的,免税期限为3年;投资规模在500万美元至1500万美元之间的,免税期限为5年;投资规模超过1500万美元,免税期限为10年。该税收优惠仅适用于纳税人签署的在特别经济区进行投资的合同所规定业务的收入。该税收优惠从纳税人位于特别经济区的设备投入使用的当天开始计算。
除特定区域税收优惠外,还有一些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例如对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和提纯的税收优惠,从事油气勘探的非居民企业及其境外承包商和分包商在勘探期间免征企业所得税。又如,对纺织行业的税收优惠,自2020年1月1日起,企业购置用于建设纺织、服装、针织品、皮革、鞋类及毛皮等行业现代化清洁污水设备的投资额,可连续7年抵扣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在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日,从事皮革、毛皮和羊毛的采购、储存和加工的纳税人可以免缴企业所得税,条件是相关活动的收入至少应占纳税人年总收入的60%或80%。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常德市武陵区税务局、常德市西洞庭西湖管理区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