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7位纳税人购入机动车辆逾期未申报并缴纳车辆购置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进行公告,请所涉及的个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申报并缴纳车辆购置税。
车架号清单:蒋小朋,LZSHCJZE3M8017282;杨翠红,L5XDE1ZK9L6112596;张津广,LVGD656FXNG119873;李文静,LK4D17BC0M1247020;邵子春,L5Z1H24B4N1202124;李超,L5Z1H26C8N1149823;金龙,L5Z1H25C4P1490043。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龙满族自治县税务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