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年过五旬的国家税务总局富平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崔新平来说,2023年11月6日是他工作生涯中最难忘的一天。
那天,他牵头形成的“涉税费矛盾纠纷‘一站专调’工作法”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荣获中央政法委表彰,这是税务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枫桥式工作法”。
做好工作离不开好方法
1991年,崔新平大学毕业,被分配到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荆姚镇财政所,从事农业税、契税相关工作。与崔新平共事过的人都说,这个关中汉子有一股“牛劲”。从基层税务所专管员到县局局长,于崔新平而言,变化的是岗位,不变的正是这股做事较真的“牛劲”。
2010年,崔新平到渭南市地税局收入核算部门工作,从那时起,他养成了每月写税收分析的好习惯。自2015年起,崔新平先后在华县地税局、富平县税务局任“一把手”,为了帮助年轻人快速成长,他指导青年干部开展各种业务分析,更好地把握经济发展方向。
“好方法没有考核制度作为兜底保障,就做不到真正的落实。”崔新平说。从考核指标制定到考核制度落实,每个环节他都亲手抓,确保每项工作有部署、有安排、有结果。
坚持多年的好习惯,为他带领富平县税务局创立“涉税费矛盾纠纷‘一站专调’工作法”奠定了坚实基础。
好习惯孵化好方法
走进富平县税务局,一行醒目的红色大字映入眼帘:“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如何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崔新平用“涉税费矛盾纠纷‘一站专调’工作法”巧妙地交上了答卷。
近年来,随着涉税费事项越来越复杂、专业,涉税费纠纷考验着基层税务部门的治理能力。2022年,崔新平带领干部大胆创新,联合西北政法大学成立税务法治协同创新基地,将社会治理领域的“五治”理念与五项税收重点工作相融合,制定“枫桥式”税务分局标准化建设的5大类27项工作标准,形成“涉税费矛盾纠纷‘一站专调’工作法”的雏形。
2023年,富平县某石灰石开采企业办理年度矿产资源出让收入缴费时,发现应缴费额比单位自行计算金额多出9180余万元,于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异议。
受理的税务干部初步判断,争议产生的原因在于当地相关部门未向主管税务机关移交相应单据。税务干部立刻联系富平县税务局税费矛盾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会协调三部门解决问题。在收集到完整单据、确认企业自行计缴金额无误后,主管税务机关立即为企业办理解缴业务。办理解缴业务全程不到半个小时,企业负责人高兴地说:“办事效率这么高,我非常满意!”
“行家里手干工作才能得心应手。”多年来,崔新平用丰富的经验、开阔的思想练就了一身能干事的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