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在3月11日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三场“部长通道”上,海关总署署长俞建华表示,今年以来,我国进出口延续向好态势,规模创历史同期新高的同时,外贸质量的含金量也在不断提升。海关监测显示,今年前2个月,报关单量增加了一成多,进出境的交通运输工具增长幅度更大,进出口企业经营信心持续增强。
进出口总值6.61万亿元,同比增长8.7%,规模创历史同期新高,连续5个月同比增长……今年前2个月,我国外贸交出亮眼“成绩单”,实现“开门红”。在3月11日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三场“部长通道”上,海关总署署长俞建华表示,总体来看,今年我国外贸开局良好,初步判断上半年可以保持在增长的通道。不过,面对当前复杂严峻的形势,我国外贸要实现全年“质升量稳”目标,仍需要付出艰苦努力。
任何一个行业的高质量发展,都离不开法治公平的环境。对于外贸行业而言,近年来出现了一些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不利于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对此,税务、公安等部门强化合作,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取得良好成效。数据显示,2023年共挽回出口退税损失约166亿元。外贸企业必须高度重视税务合规,切实采取举措增强涉税风险防控能力,以期更好地实现可持续发展。
通过对近年来外贸行业的涉税风险案例的研究,笔者发现,不少外贸企业的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并非突然产生,其被查处前已有多方面征兆。比如,有的外贸企业业务人员对于出口退税政策规定缺乏了解,甚至对“自营”“代理”等基本的出口方式都搞不清楚,从一开始就埋下了风险隐患;有的外贸企业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对于接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把关不严,出现了风险;还有的外贸企业在发生轻微涉税风险后,相关负责人对于税务部门的风险提示、约谈警示等不重视、不整改,导致风险越来越高,最终承担刑事责任,受到法律严惩。这些教训表明,外贸企业要想更有效地防控涉税风险,不能仅着眼于某个方面或某个环节被动地应对风险,而应当主动构建涵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风险防控体系,切实筑牢风控“防火墙”。
加强事前防范,通过制度之“篱”阻隔风险产生。出口退税对于外贸行业的发展而言,是至关重要的政策。实践中,外贸行业所涉及的主体众多,有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不同类型的主体在适用出口退税政策时存在一定的差别。基于此,不同类型的外贸企业应根据实际业务模式建立适合自身的税务合规制度,明确企业全体职工必须遵守的涉税行为准则,形成企业内部各部门紧密协作的流程机制。比如,企业业务部门要熟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在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与商业合作伙伴签订合同时,充分考虑涉税合规问题;业务部门将合同传递给法务部门审核时,法务部门应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指导业务部门完善合同涉税条款;财务部门则应根据业务活动、合同、发票进行账务和税务处理,形成会计、税务信息后,提交给企业管理层供其决策参考。
强化事中评估,通过及时“扫描”排查风险隐患。笔者建议外贸企业,在学习掌握外贸行业税收政策规定基础上,梳理出一份包含常见涉税风险点等内容的实操指南,定期对照该指南仔细检视是否存在风险隐患。例如,出口业务往往涉及多个环节,业务流程较为复杂,相关企业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应安排专人对出口业务各环节进行风险排查,尤其要加强对货物的把控和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口报关单等退税单证的管理,确保出口退税业务真实合法;同时,应加强对供应商的考察与评定,防范因供应商走逃、失联、非正常注销或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等原因,造成不能退税甚至被利用实施骗税的风险。
善于事后应对,通过积极行动避免风险扩大。随着近年来税务部门不断加强精准监管和柔性执法,当外贸企业出现一定涉税违规情况时,税务部门发现后往往及时向企业发出提示提醒。对此,外贸企业应高度重视,立即按照税务部门要求进行整改。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外贸企业因发票问题被税务稽查,稽查结论往往决定了案件的走向。如果税务稽查认定案件涉嫌骗税犯罪,则其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相关企业与人员也可能因此面临刑事风险。基于此,相关外贸企业一旦出现风险事项,千万不能置之不理,更不能试图掩盖风险,一定要主动、坦诚地与税务部门沟通,将风险化解端口“前移”,通过积极配合调查、如实提供材料、立即着手整改等实际行动,尽可能避免刑事责任风险发生。
(作者单位: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