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楠 齐婧 记者佟海艳)近日,辽宁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辽宁省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办法》,并于3月施行。《办法》共21条,对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的适用范围、职责分工、部门协作、信息共享等作出明确规定。
据介绍,这是辽宁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升级完善税费共治保障制度、深化拓展税收精诚共治格局的一项重要举措。2014年,辽宁省政府发布了《辽宁省税收征管保障办法》。此次发布的《办法》,对10年前实施的《辽宁省税收征管保障办法》进行了修订,明确了建立健全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工作机制,明晰了部门职责分工,规范了工作流程标准。
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闫海表示,《办法》理顺了税费服务和征管工作体制机制,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大力推进精诚共治提供制度保障,将对辽宁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产生更大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