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打造水资源税管理“样板间”

2024年03月19日 版次:04        作者:马静波 薛晓波 尹小娜 本报记者 陈显信

3月22日是第三十二届“世界水日”。水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控制性要素,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水资源支撑和保障。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积极探索水资源税管理模式,目前已形成水资源税管理“疑点监控—风险提醒—统筹处置—改进提升”的良性闭环,进一步提升税收征管质效、防范涉税违法风险,打造水资源税管理“样板间”。

部门协作,找准问题切入口

取水许可制度是一项水资源管理基本制度,是水资源管理的核心。水资源税的征收是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的措施之一,取水许可证是水资源税征收的重要依据。2018年,陕西省财政厅等三部门印发《关于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期间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税〔2018〕24号),对无证取水的水资源税缴纳问题以及水资源税的征收管理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但实际工作中,税务部门对用水企业取用水信息的获取,更多依赖于企业自主申报和水利部门数据的线下交换。对于企业无证取水、取水证到期未续等现象,税务部门无法及时掌握,信息的不对称影响了税收征管的质效和水资源的保护利用。

聚焦水资源税征收管理的实际问题,榆林市税务局与市、县两级水利部门多次沟通研讨,建立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确定按照“数据+规则”的工作思路开展合作,对全市取用水企业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税务与水利部门建立起协作机制后,双方分工合作、定期会商,能够更好地加强对水资源的管理,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榆林市水资源中心工作人员白琨说。

搭建载体,畅通数据传输

2023年,为了畅通数据传输通道,榆林市税务局与陕西省税务局,以及陕西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多次沟通协调,按照“数据不搬家、可用不可见”的共享原则,建立了“榆林市经济税源大数据应用平台”以及水资源税管理规则,实现数据双向互动,打造水资源税“样板间”。

据介绍,水资源税“样板间”以榆林市12个县(市、区)为单位分别划分区域空间,每个空间包含取水情况、税收收入、风险情况、水资源税企业名单4个模块,全方位展示辖区内企业取用水情况和水资源税缴纳明细。税务部门与水利部门通过“榆林市经济税源大数据应用平台”定期进行数据交换,各县(市、区)水利部门上传取用水数据,税务部门获取后与已申报的水资源税情况进行比对分析。

“按照规定,税款所属期内,有取水证的企业正常征收水资源税,无取水证的企业三倍征收水资源税。如果分析发现,企业无取水证但未按三倍数额缴纳水资源税,该企业则会被确定为风险疑点企业,我们会进一步调查研究。”榆林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科长马静波介绍,目前,税务水利双方已交换数据3700多条。

以数治税,防控涉税风险

“水资源税‘样板间’解决了税务部门获取企业取用水信息不及时的问题,现在我们可以实时掌握企业的取水证信息,了解企业的取用水情况,对企业实施更精准的监管。”定边县税务局税政二股股长雷世玮说,市税务局推送风险数据,基层进一步核实应对,这种上下联动的方式减轻了基层比对数据的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能够更好保障水资源税政策落地落实,确保水资源税应收尽收。

水资源税“样板间”建立后,榆林市税务局通过对全市1500多家企业近3年水资源税缴纳数据进行初步分析,筛选出高风险疑点数据150多条,涉及15家企业,并组织业务骨干对疑点数据进一步核实。目前,已查补税款267.51万元,征收滞纳金42.27万元,有效防范化解了涉税风险。

由于对水资源税认识不足,某企业在旧的取水证到期后未及时申请办理新证,产生了无证取水的空档期,增加了税收负担。经过税务干部提醒后,企业及时申办了新证。“经过这件事,我们认识到了取水证的重要性,到期要及时延期或新办,以后一定会认真学习政策,如期申报、足额纳税。”该企业财务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榆林市税务局将继续优化完善水资源税管理“样板间”,强化与水利部门的沟通交流,根据业务需求,完善“样板间”功能,提高数据分析与风险应对能力,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税的征收管理,为保护水资源贡献税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