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据《中国税务报》报道,3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会议提出,要加强对支持科技创新、制造业发展等方面的税费政策研究和储备,精准高效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
最近这段时间,“新质生产力”这个热词持续引发热议,来自各领域的专业人士纷纷围绕如何发展新质生产力畅谈见解。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对于基层税务部门来说,培育新质生产力,首先要准确识别哪些企业的创新活动属于“新质生产力”的范畴。从国家税务总局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的实践看,“企业创新税收指数”在识别企业新质生产力并助推其发展方面,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
“企业创新税收指数”运用税收大数据构建了一整套关于企业创新活动、能力、效用的量化指标体系,并以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特色标识体系中引入的外部门数据为辅,全面衡量企业创新水平,深化拓展“以税助企”和“以税辅政”新路径,为服务高质量发展作出路径研究和探索。自2023年6月19日发布以来,“企业创新税收指数”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完善,“画像”功能得到进一步强化。
新质生产力的特点是创新。“企业创新税收指数”通过深挖企业标签、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数电发票、外部公开数据中与创新密切相关的83项数据,综合考虑数量、权重、关联等因素,形成了涵盖创新投入、人才支撑、市场认可、政府支持、外部评价5个维度35个指标的科学体系,能够全维度、全周期、全环节绘制企业“创新画像”,有效解决创新要素难以协同对比、不同行业无法在同一体系下衡量的评估难题,从而精准识别创新能力强的企业。
质优是新质生产力的关键所在。在全球科技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要想达到质优,必然需要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破解“卡脖子”技术难题,才能占据价值链高端。通过“企业创新税收指数”,能够精准定位企业创新活动的作用,再结合专题调研,可以高效掌握创新企业在立项、在研、试产、量产等不同阶段的科技创新状况,进而能够精准地对相关企业开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辅导,帮助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为企业解决上市重组涉税问题等,从而帮助相关企业用足用好税费优惠等重要资源,为其攻克关键技术、提高创新质量充分赋能。
新质生产力本质上是先进生产力,是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只有加快创新产品、创新技术的转化,及时将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到具体产业和产业链上,才能更好提升先进生产力质效。从实践看,一项创新产品或技术在问世之初,往往由于缺乏知名度、信誉度、市场认可度等原因,面临着推广应用的难题。对此,可以发挥“企业创新税收指数”作用,精确地找到那些面临市场推广应用难题的科创企业,结合数电发票和“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系统,对相关产业链上下游进行数据分析,挖掘潜在交易对象、进行供需匹配,从而助力创新产品和技术的应用转化。
新质生产力催生的前提之一,是生产要素的创新性配置。实践中,不少科创企业由于研发投入高、回报周期长、可抵押物少等原因,缺少资金、设备、土地等生产要素。“企业创新税收指数”基于客观的税收大数据、科学的指标体系,能够精准地量化企业的创新能力。基于该功能,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与当地银行紧密协作,创新推出以“新质生产力”为新融资标的、纯信用免抵押的“研发创新税易贷”产品,帮助创新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更好地聚集生产要素。截至目前,厦门已有103家创新企业通过“研发创新税易贷”与金融机构达成贷款意向,贷款金额合计9.16亿元。
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这就需要促进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紧密结合,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及时改变不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旧制度,让市场更充分地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企业创新税收指数”不仅可以量化单个企业的创新效用,而且可以叠加企业的指数得分,形成产业、园区、孵化器、招商项目的创新动能评估,为地方政府更好发挥作用、优化产业规划、调节创新要素资源配置、建设支持创新的制度环境等提供有效参考,从而助力新型生产关系的构建。
(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