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袁玮 记者燕烁烁)近日,在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的推动下,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蚌埠市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管理服务机制的通知》,在安徽省率先建立由地方政府领导、部门密切协作的社保费征缴争议协调处理机制。
《通知》归集列出社保费征缴工作中出现的7种争议处理情形,从4个方面明确处理流程。在问题受理环节,相关部门受理各渠道的社保费征缴争议问题,按照首接负责、内部流转、闭环处理、限时办结的方式,实现部门间闭环联合办理;在分类流转环节,快速响应缴费人诉求,根据具体内容,实施分类管理、分级处理;在事项处置环节,分6种情形发挥跨部门协调机制的领导、组织、保障作用,推动征缴争议处理机制实体化运作;在综合分析环节,建立常态化多维度分析机制,深化部门间、险种间数据关联分析,定期复盘征缴争议处理情况,预判征缴争议的发展趋势和风险节点,及时发现高风险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应对措施。
蚌埠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跃军介绍,前不久,税务部门牵头在蚌埠市禹会区成立了社保费征缴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税务、医保、人社、司法等部门业务骨干组建团队,负责争议处理,结合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将调解委员会与办税服务厅咨询工作室、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等机构合并设置,实现了多部门合作共治、多元协商。
蚌埠市税务局在与市法院、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信访局协作的基础上,探索联系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加入社保费征缴争议处理工作。“下一步,蚌埠市税务局将深化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解决社保费征缴争议中的实践运用,防范社保费系统性、区域性征缴风险,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此外,我们还提请市政府把做好税费征管和服务保障工作纳入制度建设清单,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张跃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