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税务干部耐心辅导我们准备资料和办理申报,公司顺利享受到协定股息税率优惠,可以按5%缴纳股息预提所得税,减免税款超过11万元。以后我们再办理相关业务就轻车熟路了,为税务部门的贴心服务点赞。”近日,江苏省兴化粤海水务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林敏说。
兴化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建筑的合资经营企业(港资),近期要对外分配一笔股息红利,投资方在中国香港,对是否可以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存在困惑。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干部了解情况后,立即就避免双重征税安排中有关股息条款规定的适用范围和享受条件,为其作出细致解答,并将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信息报告表、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等需要留存备查的资料制成“一次性告知”清单,精准推送给企业办税人员。同时,该局干部在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区一对一辅导企业办税人员准确填报相关报表,帮助非居民企业高效快捷享受协定待遇。
为有效落实境外投资者再投资递延纳税、税收协定待遇享受等国际税收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兴化市税务局优化跨境税源管理与服务方式,通过定期开展国际税收专题政策宣讲、上门送政策、定制专属“政策包”等举措,做实、做细涉外税收服务,支持企业开拓海外市场。
据介绍,兴化税务部门将持续推动跨境税收服务优化升级,推进跨境涉税疑难问题解决,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税收营商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