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塑造主流舆论新格局”的决策部署,广泛宣传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的举措成效,生动展现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税收改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税务总局税收宣传中心的指导下,中国税务报社会同福建省税务局、山西省税务局、吉林省税务局、云南省税务局、深圳市税务局、青岛市税务局和腾讯公司等单位联合举办第五届“税眼看发展”全国短视频大赛。
一、大赛主题
参赛作品要围绕“税收助发展 共绘新图景”这一主题进行创作,充分展示税务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的举措成效;深入宣传税务部门站位全局谋发展,坚定不移发挥和拓展提升税务部门职能作用的好做法好经验;生动展示税务部门牢记宗旨惠民生,坚定不移践行人民立场,增进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的积极探索。
鼓励参赛作品透过纳税人缴费人的“眼”,看一项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见效、一个个经营主体茁壮成长,展示他们满满的获得感;透过各地党政部门的“眼”,看税收工作精诚共治的创新举措,展示税收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透过代表委员的“眼”,看他们对税收工作的关注和肯定,展示税务部门回应代表委员关切的工作质效;透过社会大众的“眼”,看全社会税法遵从意识的增强、人民生活品质的提升,展示税收普法取得的丰硕成果;透过税务干部的“眼”,看税务部门扛牢主责主业、弘扬中国税务精神,展示税收改革发展的壮丽画卷。
二、大赛发布平台
本次大赛所有参赛作品均为短视频类,以中国税务报视频号为首发平台,并择优在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中国税务报微信公众号、中国税务报视频号和各主办方新媒体平台发布。
三、大赛时间
3月29日至9月30日为作品征集和发布阶段。
四、参赛主体
参赛者可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参赛。
五、参赛方法
参赛者请通过电子邮件将参赛作品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并在邮件正文附上作品简介、联系人姓名、手机号、单位名称,邮件标题格式为“作者名+作品名”,投稿邮箱:shuibaoxiaobian@126.com。
六、参赛要求
(一)类别时长。参赛作品题材、体裁不限,时长不超过3分钟,同时鼓励参赛者低成本创作30秒以内的微视频。
(二)拍摄要求。鼓励参赛者充分利用腾讯视频号的平台优势,制作与平台相适应的短视频作品,鼓励进行竖屏拍摄,捕捉精彩、灵动的工作、生活瞬间。参赛者无论利用何种视频设备,都需要对作品进行严谨、完整的策划、拍摄和后期制作,保证质量。
(三)内容特点。参赛作品尽可能体现短视频体量小、时间短、信息密度高的特点,内容上尽可能选择接地气、与大众生活相关、共振感强的元素,鼓励制作互动性、趣味性强的新媒体作品。
(四)自主创新。鼓励参赛单位和个人大胆创新技术手段和艺术形式,策划制作体现融媒体时代内容风格的作品。
(五)原创合法。
1.参赛作品须保证真实性和原创性,拥有合法著作权,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严禁抄袭。作品必须为首发,已发布作品不得参赛。
2.参赛作品不得有与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
(下转A2版)
(上接A1版)
(六)制作要求。参赛者需自行下载大赛统一的片尾图片(详见中国税务报微信),统一加在每个参赛作品的片尾并持续2秒钟。
七、评奖办法
大赛将分为月度评选和最终评选两个阶段,入围月度优秀作品即具备最终评选资格。大赛将成立月度评委会和终评评委会,月度评选由月度评委会负责,最终评选由终评评委会负责,评选结果由大赛组委会确定。若参赛作品被新华社、新华网、人民网、“学习强国”、国家税务总局新媒体等媒体转载,可作为入围月度好作品的重要参考因素。
本次大赛设置以下奖项:
一是综合类,包括:一等奖9个,奖金各5000元;二等奖20个,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25个,奖金各2000元;优秀奖25个,奖金各1000元;创新奖若干,奖金各500元。
二是单项奖,包括:最具人气奖、最佳竖屏作品奖、最佳视觉效果奖、最佳互动奖、最佳音乐作品奖、最佳动画作品奖、融合创新奖各1个,最具创意微视频奖3个,奖金各3000元。
三是优秀组织奖(单位奖)10个,奖金各2000元。
评选结果将在《中国税务报》及各主办方新媒体平台公布,并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中国税务报社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腾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