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体系“再瘦身” 干部考核更精准

2024年04月12日 版次:01        作者:本报记者 李传翠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对税务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数字人事)进行优化完善,精简了考核工作程序,优化了考核指标体系,强化了考核结果的正向运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实现了“瘦身更健身”。

今年以来,党中央对完善考核评价办法为基层减负作出部署,中央组织部对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干部考核工作提出要求,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对进一步优化数字人事制度作出具体安排。“本次优化数字人事制度就是要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基层反映集中的问题,促进税务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税务总局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自2019年税务系统全面推行数字人事以来,按照税务总局党委关于坚定不移地推、坚定不移地改、坚定不移地用的一贯要求,组织人事部门统筹运用日常情况收集、系统数据分析、平时微调研、专题集中调研等方式,密切跟踪数字人事制度落实情况,及时掌握制度运行中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听取基层意见建议,每年组织开展制度修订,持续推进制度优化完善,最大限度调动广大税务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树立讲担当、重担当、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

据介绍,此次优化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精简考核工作程序是重要内容之一。一方面压缩考核程序,将民主测评由半年1次调整为1年1次,取消干部工作记实频次要求等,有效减少考核工作量。另一方面精简考核指标,突出强调考工作成效、看口碑“潜绩”,归并减少加减分项目,将年度考核测评表指标由10项简化为“德能勤绩廉”5项,促进考准考实考精,减轻干部负担。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大岭山税务分局办公室副主任、一级行政执法员覃悦说:“总局来实地调研时我们提出了建议,没想到这么快得到回应,记实频次优化了,考核指标‘瘦身’了,我们能有更多精力去闯去干了!”

同时,考核指标体系也得到了进一步优化。完善后的干部考核指标更加聚焦主责主业,坚持考精、考准、考重点原则,围绕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发票电子化改革等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落实和税务部门职能职责,精准设置关键性、引领性指标,分解到干部个人的组织绩效指标数量减少40%。提高量化考评指标占比,提升考核评价客观性,推进考准考实干部完成工作的质效。优化考核指标体系结构,将客观反映具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绩效类评价指标的分值权重调增至50%,相应调减相对主观的评价指标的分值权重,使干部考核结果更加客观反映工作实绩。

安徽省税务局考核考评处处长刘静静认为:“优化后的考核指标体系降低了主观测评权重,丰富了客观量化依据,凸显了税务部门主责主业,有力推动了‘绩由事考、人以绩论’,让评价结果更硬气、评价对象更服气。”

考核具有指挥棒、风向标作用,此次优化完善工作旗帜鲜明坚持发挥结果运用导向作用,保持结果运用基本规则稳定。大力拓宽结果运用渠道,将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选任、职级晋升、交流遴选等结合起来,对于采用量化计分方式确定人选的,明确将年度考核位于第1段(排名在前40%)作为加分事项,推动更好形成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结果运用格局,增强干部获得感,更好发挥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扩大正向激励覆盖面,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和积极进取态度。将年度考核末位人员比例适当调减降低,引导考核结果暂时落后的干部更加主动地对标先进、争当先进。

浙江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康忠立谈道:“这次制度优化加大了考核结果正向运用力度,进一步树牢了正向激励的主基调,引导干部卸下包袱、迈开步子、奋进争先,有助于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