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执行问题的公告》,针对政策执行过程中纳税人、基层税务机关反映较多的问题,进一步明确部分征管操作口径,细化征管操作流程,提高纳税人享受政策便利度。
重点群体和退役士兵就业创业事关民生福祉和社会稳定。税收宣传月期间,重庆、辽宁、吉林等地税务部门把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作为税收宣传的重点内容,组织税务干部走进春季招聘会现场、可吸纳大量就业人员的行业企业,宣传税费优惠政策,提供涉税咨询,确保支持重点群体和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费政策落地生根。
走进招聘现场:
帮重点人群获得就业机会
近日,重庆市沙坪坝区税务局“谢璐工作室”组织干部来到该区“2024年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现场,解答求职者和企业的税费问题。活动当天,共计发放税费优惠政策宣传册200余份,解答招聘企业和求职人员涉税问题100余次,收集意见建议20余个。
“我们利用招聘会,计划再招8个人,税费减免增加了我们扩岗的底气。”在招聘现场,重庆市固立建材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朱经理表示,去年公司累计享受税费减免近17万元,相当于3名工人一年的工资。
招聘会上,企业对吸纳退役军人、脱贫人口、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给予税收优惠的政策很关心。重庆税务部门通过现场设置展台、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宣传好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及办理流程,帮助企业给更多重点人群提供就业机会和岗位。
“去年,公司享受招录退役军人就业等税费优惠约37.7万元。公司把这笔资金用来给员工发放额外的年终奖励。”重庆钰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唐佳表示,考虑到优惠政策给公司招用重点人群创造的良好条件,公司计划通过这次春招再招录5名应届毕业生。
服务“毕业季”:
为毕业生和招聘企业提供“双向”指导
辽宁税务部门在宣传月期间把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作为宣传重点,组织“志愿宣传队”到东北大学、辽宁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沈阳工业大学等高等院校,结合学生专业特点和创业就业意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辅导。
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24年春季双选会现场,兴城市税务部门设立政策咨询台,选派业务骨干组成政策宣传团队,为省内外招聘企业和2024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双向”指导。
“毕业之后我想自主创业,有《就业创业证》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吗?”“我想咨询税前工资和税后工资有什么区别?”“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哪几项,标准是多少?”……对毕业生提出的问题,税务干部逐一解答,尤其是对想要自主创业的毕业生,税务干部不仅宣传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还告知毕业生持《就业创业证》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可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走访重点企业:
将优惠政策送到“家门口”
进入4月,吉林省税务局以开展税收宣传月为契机,主动与残联、工商联、退役军人事务厅等部门沟通协作,及时宣传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同时组织税务干部深入相关企业了解需求,帮助企业顺利享受政策红利。
辽源市东辽县税务局“服务小分队”近日来到裕农养殖专业合作社,向社长刘海山介绍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相关政策,说明申报享受所需的材料和流程。刘海山身患残疾,于2008年成立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生猪,种植松树,解决了当地10余名农民的就业问题,其中有5名是残疾人。
“每次有支持残疾人就业的优惠政策出台,税务干部会第一时间上门讲解辅导。税务部门还曾联系银行帮助我申请了40万元贷款。合作社一路发展,税务部门提供了很多支持。”刘海山表示。
松原市金阳光三农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退役军人张大志近日也收到了税务部门送来宣讲5部门公告和农业企业适用的税费优惠政策。张大志表示:“税务部门充分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持续优化服务措施,近几年帮助我们享受税费减免10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