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指的是一种相对急迫、比较紧张的状态,如农事繁多紧急就称为农忙。但少有人知道的是,“忙”还曾被用于代称官府一年两度忙于催征地丁钱粮的行为和花户(应税农民)收获粮食后应该纳税的期限。
史料记载,清代田赋的征收分上下两期,上期农历二月开征、五月截止,叫作“上忙”;下期自农历八月征收,到十一月截止,叫作“下忙”。二者合称“上下忙”,所收的地丁粮银也叫“忙银”。
分期纳赋从何而来
征收田赋从何时开始要分“上忙”和“下忙”两期?
雍正十三年(1735年),朝廷规定地丁粮银的收取分上下两期,每期征收全年应征额的一半,并统一推行三联串票。三联串票,即将上下忙由单与上忙执照、下忙执照三种票单,按照一定的格式刻制在同一张印版上,串票提前批量印制好,在田赋征缴过程中填开发放。
虽然“上下忙”的称谓从清中期才开始出现,但分两期征税的做法却始自唐代中后期。唐建中元年(780年),唐德宗采纳宰相杨炎的建议实行“两税法”,将所有赋税并入地税和户税,分夏秋两季征收,“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
宋代田赋征收实物与制钱,仍是夏、秋两征。金代“夏税六月至八月,秋税十月至十二月”。元代,南方实行“两税”,秋税征粮,夏税征大麦、小麦、丝绵和布等实物。明初,“凡收夏税,于五月十五日开仓,七月终齐足;秋粮,十月初一日开仓,十二月终齐足”。分两期征田赋,不仅适应农作物收获的季节性,而且通过分期缓和了农民承担赋税的压力。
从“十限制”到“上下忙”
分两期征收田赋的制度,却在明中后期到清前期这段时间受到了较大的冲击与影响。
明代中叶开始实行“一条鞭法”,田赋从以征收实物为主改为征银钱,赋税征收容易了许多,各地的田赋征收期限开始向着“多限”演进,并逐渐形成了比限制度。
“比限”就是“按限追比”。“限”指缴纳期限,即以月或季度为单位,将每户年度应纳的钱粮按照若干个完纳限期分配固定份额,让花户分期完纳。“比”则指查核追征,通过“比薄”“比册”来核对、清查每户每限的纳欠情况,遇有“挂欠”即行“追比”——采取多种方式追缴、惩罚,强制按照限定日期完纳。
比限制度,一度成为明清州县赋税征收的基本机制,各地都依据比限规定,采取督催、监缴、查核、追征等措施来进行赋税征管。明代后期,各地自定限次,规则不一,嘉靖之前以“三限”为主,万历以后则北方流行“四限”、南方时兴“十限”。清顺治初年,赋税征管沿袭明制,仍未作统一规定。
顺治十年(1653年),江南太仓州设立“截票法”(即按照限次印制多联次的串票,每收取一限次的田赋便截取一联交付花户为凭)和“十限制”,被朝廷认定为“截票良法”。三年后,朝廷将“十限制”推广到全国,要求各地将一年按月分为十大限组织征收赋税,每大限又分三小限,即将每户一年应纳的田赋分成三十限次征收。
由于征期过密,“十限制”推行后使得里长、单头(村内应纳钱粮最多的一户,负责催收催缴)疲于奔命,官府征管成本大幅增加。花户按限缴纳赋税也会产生相应的输纳费用,期限越密,输纳费用就越多。康熙初年,不少地方官员对“十限截票法”的合理性提出质疑,当时的嘉善县令莫大勋就建议采取灵活设限方法来应对。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清政府启用较为完善的十限三联串票,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征纳双方的负担。
康熙朝后期,很多地方督抚开始支持州县官员灵活设限、减少限数。雍正十一年(1733年),安庆巡抚徐本奏请“完粮十截串票改仍用三连由票”,要求废除“十限制”,部议认定“例应停止”。雍正十三年(1735年),朝廷正式废除“十限制”,推行“各地自行灵活设限制”,要求各地根据农业收获季节分“上忙”与“下忙”两个大期限组织征收,小期限数目未作统一要求。各地官府纷纷减少期限数量,“上下忙两限制”在各地流行起来。
“钱粮输纳,必有定限”。嘉庆二十年(1815年),朝廷通令全国,实行“上下忙两限制”。自此,分两期征缴地丁钱粮的“上下忙”制度才真正确立下来,终清未变,直至民国。这期间,花户按要求完纳粮银,就会收到衙门开给的相应收据——上忙执照和下忙执照,作为完税凭证和粮银收据。
征缴“忙银”的珍贵见证
在山东省菏泽市的陶朱博物馆,藏有一张清代咸丰四年(1854年)四月初六山东掖县正堂填开给北二社花户桑福宁的上忙执照。
清代的上下忙执照,大多于题头标示串票名称,在上首刻印“某县正堂某为征收某年地丁银两事”,于落款处刻印年号,在票面上注明“如有重完舛错,限五日内呈明更正,如违,究处不贷”及“自封投柜”等字样,并在规定位置填写有村庄(社)与花户名称及完纳的银两数目、票单字号等,而且基本上都会加盖县衙的满汉文篆书官印。
齐鲁税史馆内,藏有一张民国十六年(1927年)山东文登县征收官填开的由山东官印刷局制印的下忙收照。票面显示,花户田由安名下“完纳中华民国十六年分下忙粮银合银元三角六分四厘”,官府于“四月二十日发给收照”,并在骑缝处钤盖了正方形官印,其上端是票照编号。
这类收照、执照作为当时征收地丁粮银使用的串票,官府会在每次征纳时填开、发放给花户。但在每年组织征收前,首先要用到的却是上下忙粮串由单。每年上忙开始前一个月,官府会根据底册及各户应税数额增减变化的情况,先将所辖各花户的户主姓名、所在村名、应纳粮银等,分别填写到上下忙粮串由单、上忙执照和下忙执照上去,并派人逐户送发上下忙粮串由单,通知花户照单准备好应纳粮银,按期前往官府,分别或合并完纳上下忙粮银。
清末到民国时期,各地的官吏、花户,每年都要在夏秋两季围绕征纳“忙银”而忙上一阵子。留存至今的这些由单、执照,就成了当时官吏分期征管、农民遵规纳税的见证。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定陶区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