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机应变,掌握核查主动权

2024年04月16日 版次:06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局长 陈琳琳

■税案评析

本案是一起比较典型的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利用“黑中介”提供的虚开发票,虚增成本逃避纳税的违法案件。

本案查办过程中,检查人员结合企业进项发票疑点,从企业生产经营必需的资金支付业务入手,详查采购资金流,从错综复杂的资金数据中,取得涉案企业资金回流、业务虚假的翔实证据。在此基础上,检查组采取薄弱环节击破的约谈策略,在摆证据的同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成功使涉案出口企业负责人说出实情,承认企业接受中介公司虚开发票的违法事实,使案件最终得以真相大白。

本案的成功查办,为税务机关查处类似涉税违法案件提供了可借鉴的思路。

查前分析须细致,准备工作要做足。税务核查工作开始之前,事先把检查对象的整体经营情况、疑点问题摸透弄清,做到心中有数,随后的核查工作才可做到有的放矢。本案中,检查人员充分利用征管软件和税收大数据技术,在查前对涉案企业的经营情况、成本费用、进项构成,以及疑点发票的开具方等,均进行细致透彻的核查分析,从而锁定企业的疑点业务,明确了下一步核查的重点方向。由于前期案头分析审慎细致,研判准确,核查准备工作充分,使后续案件的查处少走弯路,提高了效率。

部门协作要迅速,把握时机扩战果。本案中,随着调查的深入,检查人员在证实涉案中介公司具有向企业提供虚开发票违法行为后,税务稽查部门快速反应,向警方传递案件线索,与警方联手实施调查,全面起底涉税中介虚开团伙,最终将违法团伙一网打尽。因此,税务机关在查办类似案件时,须反应机敏,一旦发现涉案企业或人员存在团伙作案迹象,应迅速启动税警协作机制,联合公安机关等部门,携手对违法团伙实施联合打击,以加快案件查办进程,迅速斩断违法链条,防止其继续为害经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