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核实,反映你单位干部李某以权谋私等问题与事实不符,属失实举报,现予以澄清。”不久前,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召开塔城某县局税务干部澄清正名会议。会上,被澄清正名的李某表示:“不实举报对我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感谢组织查清事实,并且以公开会议的形式为我澄清正名,让我重新有了干好工作的底气和信心。”
据了解,塔城地区税务局党委纪检组收到群众举报,反映李某在任副局长期间,安排亲戚到重要岗位、提拔不符合条件的身边人员为中层领导等情况。收到举报后,塔城地区税务局党委纪检组经走访调查核实,发现举报内容不实,并最终认定反映问题为不实举报。随后,该局党委纪检组到李某所在单位组织召开澄清正名会,及时为其正名、消除影响,帮助李某卸下思想包袱。
近年来,塔城地区税务局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研究制定《塔城地区税务系统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为错告诬告税务干部澄清正名的工作规范(试行)》,审慎稳妥开展澄清正名工作,确保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工作规范有序推进。针对失实检举控告,坚持“谁主管、谁承办”的原则,灵活运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为受到不实举报的税务干部澄清正名;对诬告陷害、错告、失实举报行为,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据介绍,2023年,塔城税务系统信访举报量同比下降69%,成案率同比提升34%,信访举报呈稳定下降态势。
“我们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以事实为依据,健全澄清正名工作机制,从澄清正名的启动方式、适用情形、澄清方式、工作流程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明确七类从重、加重诬告陷害处理情形及五类从轻、减轻诬告陷害处理情形,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程序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塔城地区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刘俊锰说。
同时,塔城地区税务局坚持严管厚爱并重,建立健全常态化回访机制,根据澄清正名对象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回访方案,采取面对面、一对一的方式跟踪回访,听取税务干部的意见,考察其精神面貌、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做细做实澄清正名工作的“后半篇文章”。通过教育帮扶、激励引导,为实干者撑腰鼓劲,持续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塔城地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杨瑞江表示,塔城地区税务系统将持续构建完善澄清正名与打击诬告陷害协同机制,加大正面典型澄清的宣传教育和反面诬告陷害的通报曝光力度,推动澄清正名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最大限度调动广大税务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