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毕业季,税法宣传进高校

2024年04月23日 版次:04        作者:王金超 彭梦瑶

本报讯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二七区税务局干部来到黄河科技学院,举行“税惠进高校 助力向未来”税法宣传活动。

“马上又到毕业季,在座的各位同学即将进入人生的新阶段,有的同学想入职企业,有的同学想自己创业,就业创业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哪些税收问题,你们都了解吗?”在黄河科技学院教室里,郑州市二七区税务局干部王秋予为学生们讲解税费知识,普及税收政策。

“我拿到《就业创业证》就可以不用缴税了吗?”

“不是不缴税,是可以凭借《就业创业证》限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

“我今年大四,目前在企业实习,在校期间获得过多项奖学金,实习时也有实习工资,这些都需要缴税吗?”

“在校大学生获得的奖学金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但实习时获得的工资需要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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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学生的提问,王秋予一一作出了回答。

“毕业后,我想开办一个课外兴趣班。税务干部告诉我,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可以按每户每年20000元的限额扣减相关税费,这让我对创业更加有信心。”黄河科技学院体育教育专业学生郑是说。

大学生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今年税收宣传月期间,郑州市二七区税务局制作了《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优惠政策》解读手册,在多所学校设置咨询台,为学生发放解读手册、解答税费问题,帮助高校毕业生走稳走好就业创业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