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建荣)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实施《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前者明确,对在前海工作的香港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后者明确,将前海15%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展至前海合作区全域。
2023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明确要加强财税政策支持,对前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根据前海发展情况和服务香港巩固提升竞争优势需要,适时调整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对在前海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15%的部分给予补贴,对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在前海工作的香港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历经4个月后两项重磅政策正式出台,标志着前海合作区的税收优惠政策正在逐步落地落实。
深圳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两项税收政策有利于前海进一步吸引香港同胞到前海就业,深化深港人才交流,集聚深港两地发展动能,为前海进一步打造“深港深度融合发展引领区”提供有效支撑。深圳税务部门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细化落实政策方案,做好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助力释放政策“扩区”的规模效应和乘数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