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税收促进新质生产力

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精准施策

2024年04月24日 版次:05        作者:本报记者 张思佳

近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召开的“《中国区域税收发展报告(2023)》发布暨税收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研讨会”上,多位财税专家提出,应进一步发挥税收政策效能,优化税收征管与服务,营造有利于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税收环境。

专家强调,应深刻理解和把握新质生产力的提出背景和基本内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党委书记、社长冀祥德说,以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呈现一脉相承又层层递进的逻辑关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从一些国家经济摆脱边际收益递减规律的内生增长理论,即资源投入增加时,边际效益逐步递减,强调科技创新是一国经济不依靠增加要素投入,实现持续增长的主要方式。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副秘书长杨元伟说,应重视经济增长对生产性劳动的倚重,提高国民经济的总体质量,低质量的经济活动只能产生低品质的供给,难以创造有效需求。因此,提升生产性劳动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度成为必然要求。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高文书说,随着发展新质生产力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如何更好地发挥税收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的促进作用,是财税研究工作者的一个重要课题。杨元伟认为,近年来,我国连续实施减税降费,在供给侧减轻了企业负担,有效引导企业研发创新,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但税收优惠政策也受到边际收益递减规律的制约。应完善相关优惠安排,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精准施策。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点领域。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张弛说,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是生产一般消费品,其产品作为更高效、更先进的劳动工具,可以被广泛运用于社会生产各个环节中,从而极大地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今天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可能会是明日的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因此,应合理调整支持政策的进退时机,更好适应产业发展规律。如更新并统一包括税收在内的产业支持目录,以形成更大政策合力,助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与之相适应的税收征管与服务。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副院长李为人提出,新质生产力相关企业对于税收征管与服务的要求更高,税务部门可适当简化税收征管流程,缩短税收征管响应时间,提高“以数治税”水平,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的税收服务,降低企业税收遵从成本。

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了《中国区域税收发展报告(2023)》(即税收蓝皮书)。该书分为总报告、区域篇、省域篇和专题篇四部分,反映我国不同区域的税收情况,并从区域协调发展的角度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