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税务系统派出机构的纪检监督

2024年05月07日 版次:08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 张谦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战略举措。税务总局党委、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积极构建完善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对加强派出机构纪检监督作出具体安排,持续推动专责监督向基层拓展延伸。税务系统派出机构要落实好税务总局党委、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要求,针对人员多、分布广、监督力量薄弱的实际,着眼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构建有效覆盖的派出机构纪检监督体系。

围绕“谁来监督”,完善监督责任链。加强派出机构监督系统集成,拧紧责任链条是基础。要健全监督体系。按照党内法规,在党员人数较多的派出机构规范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人数较少的派出机构设立监督组,在县级税务机关明确专人负责派出机构监督,为强化监督提供组织保障。要压实监督责任。上级党委要加强对派出机构监督工作的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党委纪检组要做好对派出机构纪检力量的统筹,履行好专责监督责任;派出机构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切实扛起主体责任。要完善监督机制。结合派出机构特点,健全监督岗责体系和工作程序,确保派出机构监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围绕“监督什么”,找准监督切入点。推进税务系统派出机构监督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聚焦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聚焦“国之大者”抓监督。深刻把握政治机关定位,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税务系统落到底、做到位、见实效。聚焦职能职责抓监督。把监督融入治理,根据监督对象的职责确定监督重点,强化对基层税务分局(所)税源基础管理、风险管理部门重大税收风险防范、税务稽查部门打击偷逃骗税等职能监督,推动税务工作高质量发展。聚焦风险问题抓监督。系统分析派出机构的执法和廉政风险,采取针对性监督措施,做到早发现、早关注、早纠正。

围绕“怎么监督”,打好监督组合拳。要抓好教育引导。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加强纪律教育,让干部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坚持以案助学,深化运用典型案件做深做实做细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找准适合派出机构业务特点的监督方式,发挥近身监督优势,开展“联合式”“跟进式”监督,探索运用大数据监督,增强监督的专业性。对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惩处,在查办案件中深挖问题线索,提高线索处置质量,将问题查深查透。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深刻剖析案件背后的思想根源、制度缺失和监管漏洞,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税收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