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甘肃省嘉峪关市民陈先生手里,有一张珍贵的清代房契。这张清同治九年(1870年)的房契在陈家传了几代人,距今已有150多年历史。
“虽然陈家老宅已不复存在,后代子女也大多离开乡土去外面闯荡,但这份老房契一直在我手里精心保管着,它承载了我们陈氏子孙对故土的思念之情。”陈先生向笔者介绍着这份“传家宝”。
不久前,国家税务总局嘉峪关市税务局联合嘉峪关城市博物馆、嘉峪关长城博物馆等多家文博机构,开展了一场“税海拾珍”税收文物普查活动,对全市范围内的税收文物进行调查摸底,并通过查阅、征集税收文史资料,探寻“税月”变迁中文物背后的税收故事。陈家房契的故事就是在此次活动中被挖掘出来的。
150多年岁月的洗礼,在这份清代房契上留下了斑驳痕迹,但契约上的文字仍清晰可辨。与现代不动产登记证不同,房契上除了记载房屋四至边界、地产面积、交易金额等基础信息外,还记录了房契签订时的事由。这张房契向我们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同治年间,嘉峪关当地时局动荡不安,金塔乡民陈豫慎因土匪逆乱、兵祸连连致使原房契丢失,因此上报官府要求重新书立房屋红契。所以现在保留在陈先生家的房契,就是当时官府补立的一张新房契。
仔细阅读房契上清秀隽永的毛笔字,能发现契约的参与人并不只有缔结契约的双方,还包含了乡约乡邻,这体现出中国传统契约文化的一个特色——中人制度。中国古代的小农经济模式让当时依赖土地生存的人们安土重迁,儒家思想则使得礼制成为人们共同遵循的行为准则。中人制度的引入就是依靠“化礼成俗”,让乡约乡邻作为第三方成为契约关系的见证者和秩序维系者,成为契约立信的要件。
除第三方见证外,房契要能成为官方认可的证明,房主还需要在房屋估价后遵章缴纳契税,并加盖红色的官府骑缝印章,才能成为有效力的房产产权证书。因此,这份房契不仅是一份房产所有权证明,还是一份契税的完税证明。
在清代,田宅契税作为国家财政税收的重要补充来源,上供国赋,下杜纷争。清政府制定了严密的“骑缝契尾”制度,无论是田宅土地的交易买卖,还是如陈家祖宅这样补办的房契,都需要遵章完税后,方可加盖官府红印,成为官方认可的房产证明。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嘉峪关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