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税制改革要考虑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跳出税收看税收”。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鉴于此,从微观层面看,税收制度设计安排应激发经营主体内生动力;从宏观层面看,税制改革应有利于稳定宏观经济,发挥保障国家财政汲取能力、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职能。
面对新一轮税制改革,需要进一步认识税收的职能作用和税收原则。面对新一轮税制改革,需要回归税收基本理论,围绕高质量发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全面强化和拓展税收的职能作用,充分体现税收的效率和公平原则。新一轮税制改革不仅强调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职能,还要求全面强化调控职能、分配职能、治理职能。同时,坚持税收的效率与公平原则,一方面提升税制效率、促进税负公平;另一方面提升市场效率、促进社会公平。
新一轮税制改革是多元目标和多方利益的平衡,需要整体设计、重点推进、协同改革。应在现有税制基础上,通过结构性改革稳定宏观税负,全面提升税收职能作用,充分体现效率与公平原则,进一步优化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分配关系,促进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的协调发展。值得注意的是,讨论分配时,不仅要讨论个人所得税在调节居民收入分配中发挥的作用,还应重点考虑税制对宏观收入分配格局优化的作用。
具体建议如下:第一,稳定增值税的收入职能,同时提升消费税和个人所得税等其他税种的收入职能。第二,增强增值税的中性程度,以优化增值税制提升我国税制的效率,促进经济效率提升。增值税是一种价外税,应通过倡导纳税人以不含税价的方式签订合同等,使增值税的税负转嫁和传导机制得以建立和有效实施,为深化增值税改革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第三,重视个人所得税各税制要素间的科学合理搭配,在强化收入职能的同时,强化个人所得税的“自动稳定器”逆周期调节作用、宏观调控作用,贯彻社会政策,发挥社会治理的作用等。比如,劳动所得是个人所得税的主要税基,通过税率的优化和扣除制度合理安排,体现就业优先的宏观经济政策。第四,统筹推进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改革,公平税负,推动创新创业。第五,统筹推进以环境保护税为代表的绿色税制体系改革,强化税收的调节作用,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第六,统筹推进土地、房地产的租税费制度改革,为地方政府建立稳定的、可预期的收入机制,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完善地方税体系。第七,全面规范、清理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税收调节职能既不缺位也不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