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 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2024年05月28日 版次:05        作者:牟馨馨 本报记者 贺艳

“我已经交了租金,为什么还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近期,重庆市荣昌区某米业公司负责人黄先生来到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荣昌区税务局税费争议调解室进行咨询。税务干部了解情况后,召集该局公职律师团队与黄先生面对面沟通,详细讲解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政策,以及税务机关核定税款的方法和依据。最终,黄先生消除了疑虑,如数缴纳了城镇土地使用税。

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印发《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的通知》《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充分发挥税收法律人才的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作用,为税收改革、税收执法、行政管理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同年,原重庆市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制定《重庆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2018年国地税合并后,重庆市税务局成立法律顾问组,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专业优势,规定处理行政复议、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等应听取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2022年,为进一步加强系统内公职律师队伍建设,重庆市税务局成立乔伟工作室,对系统内218名公职律师进行集中管理,并分成法律咨询、争议协调、法治审议、法治研究和法治宣传5个组别,专业化培养,提升公职律师履职能力。

“公职律师从事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以及合法性审查工作,从内容合法、程序正当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有助于提高行政决策和制度建设的质量。”重庆十大法治人物、重庆市税务局公职律师乔伟表示,税务部门的公职律师既懂法律又懂税务,能结合本职工作提出更具针对性的法律意见,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促进依法行政。

2020年,重庆市某大型民营企业濒临破产,影响了区域金融生态和就业环境的稳定。企业破产重整的过程涉及战略投资方、债权人等众多纳税主体,情况较为复杂。重庆市税务局公职律师迅速组成专项工作组,研究讨论该企业的破产法律适用,就税收债权问题以及税收征管问题形成观点明确、依据充分的法律意见书,并推动重庆市税务局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制定《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统一了破产程序涉税问题处理方式,探索破产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机制。

目前,重庆市税务局已累计为286户破产企业及时办结税务注销,帮助35户破产企业修复纳税信用,进一步促进社会资源配置优化。

在重庆,税务公职律师还在促进税务人员规范执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1年,重庆市某资产公司作为利害关系人,认为重庆市某区税务局对某服饰建设公司房产征收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的决定有误,向重庆市税务局提出行政复议。

经调查,服饰建设公司建设的项目主要用于出租,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且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建设的项目在房地产开发资质有效期内属于房地产开发经营,开发资质到期后,虽然未续期,但仍应作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重庆市税务局作为复议机关,单位内的公职律师对该案件进行审理时,判定重庆市某区税务局对某服饰建设公司作出的土地增值税征收行为所依据的税收政策适用错误。

但资产公司不具有行政复议申请的主体资格,且申请已经超过法定期限,不符合受理条件。“案件只能依法驳回,但税务部门的执法决定确实有错。我们没有让案件到此结束,而是开始了内部的自我纠偏。”接手此案件的公职律师团队成员乔伟表示,错误摆在面前,公职律师需要坚守公平正义的最基本工作原则,秉承一颗强烈的责任心,秉公办案,有错必纠。

重庆市税务局的公职律师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创新行政争议解决方式,在重庆市税务系统内发出《行政复议建议书》,提醒指导重庆市某区税务局按照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从实质上化解行政争议。

“公职律师发挥离得近、叫得应、专业熟、响应快、介入早等优势,积极建言献策,全力服务重庆税务部门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重庆市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宋彬介绍,自2016年以来,重庆税务部门的公职律师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和其他制度草案的起草、论证及合法性、合规性审查342件,避免了不规范文件的出台;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158件次,严格把关确保执法决定合法合理;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意见1180余件,参与办理重大税务案件1150件,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1066余件。同时,重庆44个区县税务局均设立税费争议调解室,成立以公职律师为主体的专业调解团队,2023年以来已成功调解税费争议事项750余个,在税收法治建设、化解涉税费争议、优化执法方式等方面充分发挥了公职律师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