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现代服务业统计分类(2023)》有关表述,现代服务业分为现代生产性服务业、现代生活性服务业、现代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业,具有高技术含量、高人力资本含量、高附加价值等特征。其中,对现代生产性服务业的表述是,“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理念,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对现代生产性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服务(研发服务、软件服务、信息系统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等9类)增值税零税率;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制造业及部分服务业企业符合条件的仪器、设备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
从已有现代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来看,税收优惠主要针对现代基础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如城乡教育、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文化体育、公共管理等领域,而对现代生产性服务业的专门优惠较少;对非营利组织、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的研发支持等给予税收优惠多,对企业依靠市场力量开展研发活动税收支持力度不够;对工业创意设计、技术协作外包、应用场景模拟、供应链管理服务、定制化服务、协同共享制造、人工智能智造、物联技术服务、市场拓展模型等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力度不强,未能完全体现我国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导向和政策重心;对跨境技术服务的引进和利用政策需要强化。
笔者建议,适应专业化产学研用合作逐步深入,整体外包、应用外包、开放式平台和众包等成为新趋势的变化,制定和出台支持企业依靠外部专业力量,开展产学研用等涉及全周期经营活动的税收优惠政策。
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出台对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有直接帮助的税收优惠政策。
研究和制定适应现代生产性服务业资产并购特点的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制造业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鼓励科技巨头延伸其科技生态,贴近服务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
以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为目标,研究和制定鼓励促进跨境服务贸易“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适时扩大生产性服务业服务产品出口退税政策范围,制定产品退税目录和具体管理办法。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庄河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