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与广东省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联合签署《美丽清远协同合作备忘录》。这是清远市税务局提升环境保护税征管质效、发挥绿色税制作用的有力抓手,也是深化部门协作、构建协税护税新格局的重要举措。
签署仪式上,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党委书记、局长郑伟斌表示,备忘录作为两部门合作机制将为高质量推动清远市生态环境工作向前向好提供绵绵动力和蓬勃活力。
据悉,2018年两部门就建立合作关系,形成信息互通机制。备忘录的签订,将有力促进双方继续信息共享、监管协作。为促进清远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备忘录从加强部门数据共享、联动数据复核等方面,对环境保护税征管进行全面规范。
2018年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后,清远市累计征收环境保护税2.47亿元,释放税惠红利1.28亿元,生态环境局共享数据超3.9万条。清远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徐斌介绍,清远税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将在签订备忘录的基础上,制定《美丽清远协同合作备忘录2024重点工作事项清单》,落实、落细信息共享、联合现场数据复核、推进复核规范协作事项,持续提升环境保护税征管质效,引导排污企业主动作为、节能减排,进一步解企业发展之困、增惠企利民之福、添生态文明之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