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源数据显示——

宁波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呈现“四个向好”

2024年06月05日 版次:06        作者:叶妙阳 永轩

5月13日至6月12日,是宁波市第17个节能宣传月,活动主题为“节能增效,示范引领”。节能环保产业是为节约能源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环境提供技术基础和装备保障的产业,对推动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有明显作用。近年来,宁波加强能源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税收数据分析显示,宁波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呈现“四个向好”,但也存在主要产品销售支撑不足等问题,需重点关注解决。

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总体向好

产业总体发展向好,盈利能力同步上升。数据显示,2023年宁波市节能环保产业开票销售收入同比增长9.7%,与疫情前2018年相比,年均增速9.1%;2023年营业利润率同比增长3%,较疫情前的2018年增长5%。这表明营收向好的背景下,宁波市节能环保产业税收不断攀升,与疫情前2018年相比,年均增速8.3%,实现了营业收入和税收贡献同步增长。近年来宁波市节能环保产业抗压承压能力强劲,为区域经济运行提供了坚实的财力支撑。

重点行业稳健向好,新兴领域潜能可期。数据显示,2023年度宁波市节能环保产业90%以上的开票销售集中在制造业,其中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是两大主力,开票销售与税收占全产业的比重均超六成。这表明宁波市节能环保产业规模集中度较高,设备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优势明显。同时,在汽车、机械、文教等领域有重要作用的仪器仪表制造业,2023年开票销售收入占全市节能环保产业销售总额的9.4%,同比增长14.1%,高出全市节能环保产业平均水平4.4个百分点。这表明部分新兴领域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与发展潜能。

龙头企业带动向好,核心制造作用明显。2023年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有114户,户数和销售金额占节能环保产业的比重分别为33.2%和87.8%。其中,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有65户,户数和销售金额占全产业的比重分别达到57.0%和61.6%。2018年以来两大行业龙头企业开票销售收入年均增长11.8%,高出同期节能环保产业年均增幅2.7个百分点,拉动产业年均增幅2.8个百分点。这表明龙头企业是宁波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柱,核心制造业的带动作用明显。

政策助力成效向好,研发能力稳步提升。2023年宁波市节能环保产业高新技术企业179户,较2020年增加24户。2020年—2023年,宁波市节能环保产业享受节能环保减免税额年均增幅12.7%,其中70%左右的受惠业务集中在综合利用资源方面。这表明税收政策惠企成效显著,尤其是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对宁波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助力明显。

产业发展中的几个不足

从研发投入看,自主研发投入比例相对稳定,单一企业研发主动性不足。从2020年—2022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数据来看,宁波市节能环保产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2%、3.2%和3.4%,产业整体研发投入比例相对稳定。2022年全市346户节能环保企业中有247户企业存在研发支出,但2500万元以上研发支出的企业仅26户,户数占比不足7.5%。这表明受新设备与新技术的投入成本高等因素影响,单一企业主体的研发经费投入主动性有所不足,研发投资欲望偏低。

从发展趋势看,中小微企业经营活跃度有所提升,但户均销售增速不足。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2023年宁波市中小微节能环保企业有290户,开票销售金额较2020年增长11.8%,中小微节能环保企业经营活跃度有所提升。但数据同时显示,2020年—2023年宁波市中小微节能环保企业户均销售金额年均增速4%,而同期宁波市大型节能环保企业户均销售金额年均增速24.9%,产业内中小微企业规模化发展势头稍显不足。

从产业链看,主要采用“近采远销”模式,设备机械等主要产品销售支撑不足。上游采购数据显示,2023年宁波市节能环保产业83.4%的采购额来源于长三角地区。下游销售数据显示,2023年宁波市节能环保产业在长三角地区开票销售占比63.7%,比同期产业采购区域的比例低约20个百分点。这表明宁波市节能环保产业以“近采远销”模式为主。此外,设备机械类产品是宁波市节能环保产业的主要购进材料,2023年采购额约占同期产业总采购额的52.4%,但同期设备机械类产品开票销售额同比增加7.8%,低于同期节能环保产业增幅约2个百分点。这表明设备机械类产品仍是产业主要商品,但近年来销售支撑乏力。

促进宁波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建议

完善配套管理机制,优化产业布局。通过产业园区等集约式管理模式,进一步增强产业集聚效应,发挥重点行业的支柱作用,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对通用设备制造、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等重点行业开展资源集中整合,补全产业链中的薄弱环节。对具有发展潜力的仪器仪表制造等行业,加速完善行业要素配套供给,搭建产业链平台,培育其成为重点行业。

发挥政策助力作用,做强企业主体。在“新主体”引入方面,着力优化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努力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吸引具备技术、资本、人才、市场优势的节能环保企业入驻。在“现主体”培育方面,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政府部门可牵头建立产业内中小微企业信息交互渠道,破解单户企业信息壁垒困境,同时,进一步畅通绿色发展融资渠道。

鼓励自主研发创新,集聚高尖人才。围绕关键技术攻关,支持企业提升自主创新研发能力。鼓励行业内企业以股权联结研发机构、民间资本等,促进技术研发和产业协同发展。鼓励企业开展商业模式创新应用,推进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产业化。努力创造适宜高层次创新人才发展的生活工作环境,抓紧培育和引进紧缺型技术人才与高端创新人才。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平台建设,破壁联通高校、研究机构、企业与政府协同发展,助力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配套”的未来产业培育链,依据技术特点和产业成熟度,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创新。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慈溪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