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税务联合开展公职律师培训

2024年06月11日 版次:03        作者:何兆垒 徐宝鹏

本报讯 近日,65名来自东北地区税务部门的公职律师相聚厦门大学,参加国家税务总局驻沈阳特派员办事处及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大连市税务局共同举办的公职律师培训班。

税务公职律师是税务系统的法治人才。2023年4月,驻沈阳特派员办事处与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大连市税务局共同印发《关于建立东北区域税务执法协同合作机制的方案》,旨在持续推动区域税务协作,努力打造科学完备的区域税务执法新体系。按照方案关于协力锻造法治人才尖兵的部署,五家单位决定联合开展公职律师培训,共同推进区域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厦门大学是我国较早开办高等法学教育的院校之一。培训期间,廖益新、朱炎生、周赟、陈鹏、魏磊杰、王宗涛、胡萧力等专家学者,为学员讲授行政审判理论与实务、税务执法的法治思维、税法与民商法关系、税务争议处理中的证明责任、依法行政的要义与执法风险的防范等课程。

五家单位征集了18个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普遍存在、执法人员反映比较多、执法标准和尺度有所差异的问题,并就此在本次培训中开展研讨。为推动区域复议听证标准化建设、提升学员法律实际运用能力,本次培训还设置了模拟行政复议听证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