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全面融入大保护大开放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2024年06月14日 版次:02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黄树民

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强调要进一步形成大保护、大开放、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奋力谱写西部大开发新篇章。

作为重要的经济职能部门,重庆税务部门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认真落实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全面融入大保护大开放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聚焦融合共进,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走深走实。成渝地区是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新的动力源,重庆市委、市政府把推动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作为“一号工程”。重庆税务部门以落实《进一步提升税收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质效的意见》为抓手,加强全方位合作、全领域协同,进一步推动成渝两地“政策同标、征管同频、服务同质”,助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要在政策执行协同上再加力。深入落实《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着力统一川渝水资源税政策执行口径、川渝跨区域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征收标准、遂潼两地税费政策执行口径等,进一步减少政策执行差异。在此基础上,将政策执行标准化的内涵拓展到持续释放税费红利上,增强税收优惠的确定性,积极助力以发展新质生产力塑造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在税费征管协同上再扩围。进一步统一两地的基础征管制度,在健全出口退税服务监管新机制、发挥八部门常态化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作用等方面同频共振。共建川渝“数据仓库”,联合开展川渝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的税费统计分析、涉税经营主体活跃度分析、金融业汽车业等产业链分析,打造具有川渝特色的税收大数据产品,更好服务党政领导决策。在税费服务协同上再提质。总结推广川渝高竹新区、万达开等10大毗邻地区协作经验,聚焦两地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持续拓展“川渝通办”事项范围和深度,优化“网上办”“掌上办”等服务举措,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跨区域税费服务体验;持续推动川渝“税银互动”,深化纳税信用共用,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聚焦互联互通,助力打造内陆开放综合枢纽。重庆作为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在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与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高效联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重庆税务部门发挥好“13+2”省区市税务部门合作机制的牵头作用,全面提升税收服务重大开放平台能级,更好融入新发展格局。更优举措服务企业“引进来”“走出去”。以助力打造“税路通”品牌为牵引,加快推进“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免填报”、提速办、备案单证电子化,积极扩大综保区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范围,进一步提高对“引进来”企业的税收吸引力;制定编发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的税费优惠政策清单及相关指引,帮助出口企业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和关税减免、原产地累积规则等政策利好,助力企业“走出去、走得稳、走得好”。更大力度推进税务监管联动。着眼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围绕交通基建、国际运输、仓储物流、出口退(免)税等领域,探索建立跨区域税费政策执行差异协调研讨机制;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和权益性审核制度,切实维护经营主体合法税收权益;加大涉税信息共享力度,探索推进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促进区域间经济要素加速自由流动。更深层次融入国际税收治理。推动“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不断深化,努力在降低跨境纳税人税负、解决涉税争议等领域达成更多合作成果;进一步夯实反避税工作基础,紧盯新形势下国内外新的避税模式和手段,不断完善反避税防控体系,更好维护国家税收权益。

聚焦多跨协同,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重庆税务部门以落实新出台的《绿色税收助力美丽重庆建设行动计划》为依托,用好绿色税制,当好绿色卫士,助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深入贯彻“多税种共治”的绿色税制体系。深化污染源和税源“两源同管”常态化管理机制,实施施工扬尘环保税精准监管,迭代升级资源税“一目一策”,加强耕地占用税全周期管理,探索推进绿色税种与费种征管联动,引导企业主动转型升级、降污减排。积极落实“多政策组合”的优惠政策体系。从支持环境保护、促进节能环保、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推动低碳产业发展等方面,全力落实支持绿色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建立“绿税助绿企”直联机制,分行业为企业定制“专属政策包”,深化“政策找人”,拓展“自动算税”,确保税费优惠直达快享。全面融入“多部门协作”的综合治理体系。深化完善与发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的绿色税收协作机制,实现协作联动、信息共享、涉税复核、联合执法;及时跟进中央和地方生态环保督察、土地例行督察、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督察问题整改,全面提高生态环保领域问题涉税事项快速反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