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税务法院签署协作联动意见书

2024年06月17日 版次:02        作者:记者 何爽

本报讯(记者何爽 通讯员张婷娟)6月12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共同签署“府院联动”机制实施意见书。活动现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分别宣布了设立涉税务合议庭的决定。

“府院联动”机制,是政府部门与法院之间的协作联动。“从实践看,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有助于加强税收执法与法院司法协调配合,推动诉前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有效维护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和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马庆说。

“根据共建意见,我们今后将建立规范出庭应诉、诉讼案件风险评估、数据共享、府院联合调研、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等一系列工作机制。”长春市税务局总会计师孙岗介绍,三方将共同研究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共同探索和建立重大案件和重要事项协商机制,推动税务司法协作取得新成效。

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胡玉明表示:“合议庭将实现税务行政案件的专业化管理,探索在审理涉税案件的同时,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在前端化解征纳矛盾,促进税收营商环境更加规范有序,推动税务执法与司法的精准衔接,规范征纳行为,加强诉源治理,提升依法治税水平。”

为落实共建“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现场共同公布了8起税务行政诉讼典型案例,通过明确裁判规则做实税务行政案件诉源治理工作。

据悉,三部门还将定期召开“府院联动”工作会议,联合举办执法人员和审判人员同堂培训,开展执法人员观摩庭审活动,通过一系列联动活动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水平,维护国家税收征管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