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陕苏区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红四方面军带领川陕边人民创建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第二个大区域”,其总面积为4.2万平方公里,人口约600万。
在存续的两年多时间里,川陕苏区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革命和武装斗争,发展壮大经济,废除国民党军阀政府一切苛捐杂税,颁布《川陕苏维埃税务条例草案》等政策条例,探索建立了具有苏区特色的税收制度体系。
建立苏区,红色政策编入革命歌谣
民国以来,四川军阀分防割据、连年混战,日益剧增的军费耗损就地筹措。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任意摊派、层层盘剥,民众不堪重负,连续爆发了大规模的抗捐斗争……
1932年底,徐向前同志率领红四方面军翻秦岭、越巴山,英勇奋战,解放了通江、南江、巴中等县,于1933年2月成立川陕省委、省苏维埃政府。
川陕省委、省苏维埃政府根据中央苏区的税则,结合川陕地区经济实际,制定川陕苏区的税收法令,颁布了3部税收政策条例,即《川陕苏维埃税务条例草案》《公粮条例》《苏区营业条例》。
其中,《税务条例草案》规定:全省设总局一所,各县设分局一所,县所属各场市斟酌繁简,得设税务分所若干,各县设立之场市税务所,直属该县税务分局,各县分局直属总局。
为加强税收宣传,川陕苏区层层组织“錾字队”镌刻税收宣传石刻标语,如“实行统一的累进税”“穷苦工农不纳累进税”等,内容简明易懂,绝大部分宣传标语至今尚存。同时,苏区各级宣传队还把税收政策和税收故事编入革命歌谣、编排成文艺节目演出传唱,使得妇孺皆知。
当时,川陕交界秦岭阻隔,密林深山,土匪横行。苏区为鼓励两省客商流通商贸,调派红军战士与税务人员持枪护送过往客商,确保川陕两地客商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苏区在纵贯川陕两省的米仓古道沿途修建了很多“幺店子”(小食宿店),为过往客商提供食宿便利,深受客商及苏区群众赞扬。
规范征管,税款解缴历尽艰险
川陕苏区实行统一的累进税,税制简化,只征收营业税、特种税、入口税和出口税等,同时税负较轻,旨在促进工农业生产、活跃商贸流通,加快苏区经济建设及社会事业发展。
其中,营业税实行“六级累进税率”,每月按营业额500元—10000元以5‰至5%的税率计征;特种税实行按月定等定额征收;进出口税以货物价值按次征收,进入苏区的食盐、布匹、棉花、粮食、中西药材等急需物品均免税,从苏区销出的茶叶、锅、煤炭、木耳等物品一律免税。
税制统一,使税收征管得到全面规范。川陕省工农税务总局1933年2月成立后,担负着全苏区的税收征管稽查任务。省工农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累进税执据”三联单,上有数字印花防伪,纳税人所持执照的纳税数额必须与所贴印花数相符,以便考核检验。同时,各级税务机关设置“巡视员”,负责加强辖区内的税务检查。
川陕苏区的税收运转和保障,很不容易。当时,苏区各县市税务局均按月定期到省税务总局解缴税款,并转省财委会备查。为保证生命安全和税款安全,税务人员多数佩枪带刀。当地苏维埃党委、政府还组织红军战士武装护送,防止反动武装抢劫税款。1934年,城口县税务局局长汪富才,带领几位税务人员拼命保护税款,与地方反动武装浴血奋战,由于寡不敌众,献出了生命。
川陕苏区广大税务人员,就这样一手拿枪、一手收税,在复杂艰险的战争环境中,一分一厘辛勤地为苏维埃政府聚集着财力。
促产增收,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川陕苏区着力实施先进的税收政策,充分调动广大民众的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促进增产增收,全面活跃了商贸流通,有效扩大了苏维埃政府财政收入来源,及时满足了革命战争需要,也为新中国税收制度建立积累了宝贵的历史经验。
综合开发,工业生产异军突起。川陕苏区利用先进的税收政策和税款收入,切实增强了地方经济发展活力,全面促进了工业生产迅速发展。当时,苏区公营工厂发展到10多个行业,大型企业达67个,民用工厂遍地开花,有效地保障了部队军备物资及民用物品供给。
加大投入,农业生产连年丰收。川陕苏区利用税收帮助民众解决劳力、耕牛、种子、水利等方面的困难,大力提倡合作互助,切实组织“耕牛合作社”“生产合作社”“代耕队”,积极支持苏区民众发展农业生产,大力培植经济作物,积极发展畜禽养殖,全面促进了苏区粮棉丰收。
春风化雨,社会事业蓬勃兴起。川陕省委、省苏维埃政府提出,各级设立列宁学校,设立小学或工农教育所,同时拨出专款大力兴办教育,民众子女全部免费入学,免费提供课本、笔墨、纸张。此外,苏区各地都建立医院,平民就医一律免费,构筑了川陕苏区医疗网,为保障民众健康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巴中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