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供需两端发力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2024年07月03日 版次:05        作者:王婷婷

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劳动力市场的结构性矛盾,应从供需两端联动发力,优化财税政策工具箱,持续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

高校毕业生就业是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我国通过向高校毕业生直接发放就业补助以及出台就业创业税费优惠政策等方式,支持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但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劳动力市场的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主要表现为人力资源供需不匹配等。对此笔者认为,应从供需两端联动发力,优化财税政策工具箱,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容量

大学生“求职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劳动力市场中就业岗位不足,需要不断拓展就业空间。

促进中小企业发挥吸纳就业的作用。中小企业是创新主力军,也是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针对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创业难等问题,我国通过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及政策,为中小企业发展安排专项资金和多项支持,并对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针对性指导。未来,应继续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充分政策支持,如通过增加财政专项资金投入,促进企业吸纳就业;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提供多元化税收激励,适当加大对技术研发环节和风险投资领域的税收优惠力度等。

增强新经济新产业的就业辐射效应。新质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创造了更多就业岗位。应进一步提升财税支持政策针对性,持续激发新经济新产业的就业潜力。一是加快财税政策对于新经济业态的适应性建设,如通过进一步明确所得认定标准、完善平台涉税信息分享、明确税收代扣代缴和预缴义务、给予弱势群体税收优惠等方式,支持和规范新经济业态发展,并积极挖掘、培育新的职业序列。二是强化财税政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开发新的就业增长点。

通过促进创业带动大学生就业。一是建议央地协同成立大学生创业基金会,对高校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以及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给予指导,并对创业团队素质、项目可行性、项目前景等进行评分,决定是否给予资金支持或贷款贴息。二是丰富支持大学生创业的财税优惠形式,除税费减免外,建议通过延长亏损弥补期限等方式,让创业者能够用之后更长时间的盈余抵销创业初期的亏损。三是对到落后地区创业的大学生建议给予更多的财政支持,如增加创业补贴,实施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等。

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

与大学生“求职难”相对应的是劳动力市场“人才荒”,这就需要进一步提高大学生作为新增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

加强大学生就业技能培训。在财税领域,目前我国通过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企业所得税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等制度,为提高劳动者劳动技能水平创造了良好条件。建议持续完善相关财税政策。一是探讨对招用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就业见习的企业给予一定补贴。二是适当提高继续教育、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额度或比例,让大学生就业后有更大积极性参与职业培训、进修学习。三是加大面向大学生的就业技能培训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探索制定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的财政支持政策,促进就业质量进一步提升。

加强对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一是建议从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中划拨资金,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提供专项支持,以及用于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二是建议完善奖励和风险容错的财政机制建设,对创业成功或有重大突破的大学生给予奖励,对创业失败的大学生,可以通过创业风险补贴、商业险保费补助等方式予以帮助,激发大学生创业热情。三是建议通过减免租金的方式,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必要的场地支持,鼓励大学生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实践。

加强对紧缺型创新人才的培养。一是建议加大对科技创新人才的激励,对大学生创业企业中的研发人员、技术骨干等高素质人才,辅导落实好相关个人所得税优惠。二是鼓励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建议对科技人才从其任职企业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除对现金奖励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外,可探索对股权激励的非现金奖励形式给予相应税收优惠。三是建议适当将海南自由贸易港等个别区域引进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推广,确保更多企业聘用符合需求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

[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新发展阶段促进共同富裕的税法保障研究”(22BFX090)、重庆市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重庆市高素质技能人才数字化培养路径研究”(cqgj23023C)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