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区域省级税务局法规部门 建立联席会议机制

2024年07月24日 版次:01        作者:姜翩翩

本报讯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驻重庆特派办、重庆市税务局、四川省税务局、贵州省税务局、云南省税务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法规部门负责人齐聚重庆,研究建立西南区域省级税务局法规部门联席会议机制,集中研讨税务稽查典型案例、税务行政处罚执行口径等工作。

会上,与会人员就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涉及的扩张性或限缩性解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认定标准变化等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对某公司股权转让偷税案中的法院文书证明力、不予行政处罚事前告知、阴阳合同违法事实认定等业务问题开展研讨;对《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的逾期未申报行为界定、特殊事项限期改正处理、报验登记户处罚规则等执行口径进行深入讨论,形成了西南区域省级税务局政策法规部门共同遵守的10条执法标准和口径。

会议明确,西南区域税务部门将通过内部培训、业务问答、系统控制等方式在本省(区、市)范围内推广,并通过系统抽查、督导调研等方式跟踪执行情况,保证落实效果,共同推进区域执法协同。

会议决定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形成共同的典型案例、统一的执法标准和执行口径,联合向税务总局和当地党委政府提出工作建议,通过有效的工作闭环强化结果运用,服务区域营商环境优化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应邀参加会议的重庆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白忠菊表示,西南区域税务部门推进执法标准统一,有利于保证执法、衔接司法、促进守法,对于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