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共同签署《文化广电和旅游税收经济联合分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探索推进文旅领域精益分析、精诚共治、精心服务工作,深化资源整合、拓展合作空间,服务浙江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浙江税务部门与文旅部门将在加大数据共享、开展联合分析、赋能文旅产业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双方将建立常态化信息沟通和协作机制,定期共商合作事项、依规共享数据信息,充分释放数据要素的乘数效应;建立重大课题协作分析机制,根据分析主题,开展联合调研、联合研讨、联合分析,共同打造重磅分析产品,用合作的“含金量”撬动分析的“高质量”;深化合作领域和层次,推动两部门联动宣传,全力落实税费政策,服务产业健康发展,合力赋能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浙江税务部门充分发挥和拓展提升税收职能作用,通过加强部门合作,提升分析质效,深化精诚共治,服务发展大局。特别是机构改革以来,税务部门和文旅部门协作密切,以高质量的税收经济分析成果,为党政领导建言献策,连续三年得到省领导的肯定。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前不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大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实施重大项目牵引、视听技术赋能、视听业态提升、产业环境优化四大行动,构建高技术支撑、高价值附加、高能级传播的大视听全产业链格局,明确打造年营业收入超万亿元大视听产业,到2027年成为全国领先的大视听产业发展高地。
“此次签约是落实税务总局税收经济分析有关要求和浙江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的实际行动,是以文旅产业分析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有益探索,也是双方互动常态化、协作机制化的良好开端。”浙江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孟军表示,税务部门将以精诚之心、主动之为,与文旅部门增进互动交流,丰富合作成果,在精益分析上挖掘深度,进一步整合双方数据资源,围绕文旅深度融合工程、大视听产业等主题深化联合分析;在精诚共治上拓展维度,“以数咨政”的同时“以析促管”,在税收治理和行业管理上共同提升效能;在精心服务上加大力度,面向文旅经营主体做好开展纳税宣传、优化纳税服务、落实税收优惠等职责,充分发挥税收的杠杆作用,撬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广胜表示,融合发展是一种新常态,也是开展工作的必选项。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将进一步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紧密型的“以税咨政”合作生态,探索多形式的联合分析模式,做到数据共享、信息互通、方法互鉴、成果共创,在培育、发展、壮大文旅产业方面携手共进,相向而行,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