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税务部门积极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平稳推进6批24项全国统征非税收入划转征收。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后,随着收入规模大幅增长和征管工作不断深入,在业务流程、征收系统、队伍建设等方面逐渐与税收征管相融合。
笔者在实践中发现,现阶段非税收入征管因为“多”所以“难”:一是费种项目多、承接难。非税收入涵盖国有资源、社会民生、生态环境等各方面,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后,面临征管配套衔接的实际问题。二是主管部门多、协调难。对口业务主管部门多,涉及自然资源、住建、发改等部门,各业务领域的专业性强,跨部门之间需要密切沟通,协调工作量增加。三是征收环节多、统一难。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后,费种构成较为复杂,实行“主管部门审核—推送费源信息—通知申报缴费”或者由缴费人自行申报缴费等多元模式,涉及费源认定、申报征收、会商退库、欠费追缴等多个环节,各费种征缴方式难以统一规范。四是政策口径多、执法难。非税收入征管“一费一策”,地区间征收费种数量各不相同,并且在费种政策和征管具体口径上差异化较大,税务部门统一执法面临一定困难。五是操作流程多、征缴难。涉及税务征收、财政执收等操作,税收缴款书、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等多种票据,征缴操作流程较复杂。
针对非税收入征管难点,亟须提升分类化、规范化、数字化管理效能,推动构建“税费皆重、税费一体、税费协同”工作格局。
一是做精分类化管理,持续探索研究非税收入征管的客观规律,结合税费统管和费种属性,系统梳理业务流程,将非税项目按照其与税收的关联程度,分类完善税费联动管理,比如,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类税项目,可与主税同征同管,并逐步实现费改税。充分利用税务部门征管优势,创新优化系统功能,拓展多元化缴费渠道。二是做实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非税收入征管规程,实现同一类项目“流程+标准值”,研究制定和完善同一类非税项目的征管流程,对重点环节设定标准值;同一类事项“模式+参照系”,对费源认定、申报缴费等同一类非税征缴事项明确征管模式,各费种的同类或类似事项可参照办理,从而规范管理,提高征缴效率,防范执法风险。进一步明确各费种申报、征收、退库、追缴、处罚等相关制度规定。推动统一规范的非税收入征管立法,将非税征管作为税收征管法修订的重要内容,尽快明确包括部门职责、协同保障、征收缴费、联动监管等在内的执法依据。三是做优数字化管理,提升基础数据治理水平,发挥税费联动监管效能。强化部门协同,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健全与主管部门的常态化、数字化共享机制,实现精诚共治。逐步完善税费关联申报功能,实现智慧缴费,发挥便民高效服务效能,提升缴费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